香港垃圾征费草案三读通过

设18个月准备期 家庭日弃一袋料须付33至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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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张晓慧香港报导)立法会26日三读通过《2018年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草案》,草案获37票赞成,1票反对。法案实施后,市民须购买指定垃圾袋弃置垃圾。法案通过后设18个月准备期。

草案并没有提到生效日期,之后要再经立法会同意拟定生效日期。根据政府提交立法会的文件,当局会设立以18个月为基础的准备期,随后再有6个月“适应期”。在准备期内,会免费向市民派发指定垃圾袋。在适应期内,食环署前线人员会对违例个案发出警告,但对性质及程度严重的违例行为仍会执法。在适应期结束后,当局会对违例者发出1,50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也会以传票方式向严重及屡次违例者作出检控。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当局也会与生产商沟通,减少包装塑胶。他也提醒市民留意,善用社区回收网络,如能够干净回收则不需收费。

草案规定,指定垃圾袋收费定为每公斤0.11元,分为3公升至100公升,共有9种大小。常用的10公升及15公升指定垃圾袋的售价分别是1.1元及1.7元。若一个家庭每天使用一个10公升或15公升垃圾袋,即每月须缴费33元或51元。至于无法以指定垃圾袋包妥的大型废物,市民须于弃置前贴上指定标签以缴付费用,每件划一收费11元。当收费实行后,综援户每人每月会有10元资助。

法案在26日二读期间得到建制派议员的支持,热血公民郑松泰则表示反对议案。郑松泰批评,政府的环保政策只向小市民开刀,却鲜有提及其它生产者、供应商及大型连锁店的责任。他担心法案实施后,市民或因不想付费,而不当弃置垃圾,政府为了执法可能会大量安装闭路电视监察市民,妨碍市民的自由。

政府欢迎草案通过

政府欢迎《条例草案》获得通过,政府发言人表示,这标志着香港的减废新里程。发言人指:“推行和落实垃圾收费极具挑战,需要各行各业及市民大众配合,既要避免产生废物,亦要实行分类回收,更要妥善处理余下的垃圾,令香港绿色转型,减废又减碳。”

政府会多管齐下,包括:设立以18个月为基本安排的准备期,让政府及各界作出准备;投放资源,加强社区减废回收;推行公众教育和宣传,并设立绿展队,透过外展工作深入不同社区提供协助和支援;采用风险为本的适度执法。

政府表示,会继续与立法会议员及持份者保持紧密沟通,并欢迎他们就各项执行细节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如何在垃圾收费实施初期向住宅住户派发指定垃圾袋、陆续安排免费收集餐饮业界厨余等。亦会透过不同的联络平台,与持份者和业界,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前线清洁员工以及废物收集商等保持沟通,为相关行业的从业员提供各项资讯和培训,并制订工作指引,协助他们为落实垃圾收费作好准备。

垃圾征费早于2005年由时任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提出。到2018年11月,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向立法会提交《2018年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草案》,及进行首读及二读,在2020年6月因立法会会期不足终止审议,立法会延任后法案继续审议。◇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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