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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晶片法案初审 全案保留送院会协商

图为晶片示意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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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在12日初审有“台版晶片法案”之称的“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2、第72条条文修正草案”,最终因朝野党团有歧见,保留送院会进行协商。

关于该法案,行政院所提修正草案,函请立法院审议。另外,包括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及无党籍立委黄国书、民进党立委赖瑞隆、民进党立委林宜瑾、民进党立委郭国文、国民党立委杨琼璎等人也有领衔提案。

据行政院版草案条文,在我国境内进行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地位的公司,符合条件可就当年度投资于前瞻创新研究发展支出金额百分之25,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并以不超过其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百分之30为限。

据了解,立委所提的版本多与行政院草案内容相同,部分立委提案的投资抵减率较高或施行期限较长。

经济部长王美花表示,行政院版本的适用对象不会独厚特定公司与产业,只要在国内进行技术创新且居于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符合要件者均可申请适用,不会只考量单一厂商,也不局限于半导体,例如未来有发展潜力的5G及电动车等,均有机会适用。

另外,王美花表示,政府已提供多元化工具促进产业均衡发展,适用条件的一定规模将于子办法订定,相关名词定义将于子办法进行明确定义。

国民党立委杨琼璎表示,草案经过翔实讨论,还是有一些必须再厘清,所以还是建议要再作朝野协商;联席会议主席、召委赖瑞隆裁示,细节部分有待朝野协商再处理,草案各种版本一并送院会朝野协商处理。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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