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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医师不受劳基法保障 遭片面解聘恐难救济

台北市医师职业工会、立委洪申翰(右)等人,10日与遭彰基医院不续聘的医师邱足满(右2)举行记者会,呼吁主管机关提出具体措施,保障全体受雇医师劳动权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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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6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日前彰化基督教医院与皮肤科医师邱足满间的不续聘争议,使主治医师长年不受《劳基法》保障的困境受到关注。台北市医师职业工会、立委洪申翰10日偕同邱足满召开记者会,呼吁立法院应尽速修正《医疗法》有关聘雇医师劳动权益专章部分,以保障受雇医师劳动权益。

立委洪申翰(右一)10日偕同邱足满(右二)召开记者会,呼吁立法院应尽速修正《医疗法》有关聘雇医师劳动权益专章部分,以保障受雇医师劳动权益。
立委洪申翰(右一)10日偕同邱足满(右二)召开记者会,呼吁立法院应尽速修正《医疗法》有关聘雇医师劳动权益专章部分,以保障受雇医师劳动权益。(常怀仁/大纪元)

邱足满6月4日发出公开信表示,眼看退休将届,5月30日却无预警收到不续聘通知,质疑院方以10天之差规避退休金,更指出许多医师都曾被同样对待。

洪申翰指出,劳动部应该要在这个过程给予专业的劳动见解,让整个契约范本的制定过程有对于“解雇保护”和“离职违约金”的处理机制。

邱足满表示,自己在彰基医院服务长达25年期间,深受同事、病人及皮肤科学会的肯定,最后换得的竟是如此待遇,身为主治医师却形同劳权孤儿,希望主管机关重视受雇医师劳动权益。

台湾皮肤科医会监事代表杨佳懿表示,类似案例在医院里层出不穷,医院不续聘主治医师通常不给予任何理由,仅主张“主治医师不受《劳基法》保障”、“双方间为委任契约关系”,即片面宣称解聘程序合法,致使权益受损之主治医师毫无有效的“劳资争议救济管道及法律保障”。

台北市医师职业工会秘书长陈亮甫指出,《劳基法》解雇劳工的条件非常严谨,但现行法规只有将住院医师纳入《劳基法》保障,主治医师、公职医师及诊所医师仍被排除在外,医院大多与主治医师签订“一年一签”的定期契约,使主治医师在各项权益上毫无保障,故“期满不续约”成为院访管理医师甚至影响医师执业风格与临床决策的手段。

与会者共同提出三诉求:卫福部应制订医院与主治医师契约范本,落实基本权益保障;劳动部应全面调查并督导现行各医院与主治医师间之劳动契约;立法院应将《医疗法》劳动权益专章列为优先议案,并尽速完成审查。

彰基则回应,因邱足满已提前明示去职之意,显见无心留职,为避免后续争议,故决定契约期满不继续委任,退职金会一次给付。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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