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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玛案二审辩结 唯一遭判刑司机员:获谅解感欣慰

司机员尤振仲(左)与委任律师于庭讯后,离开法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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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8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铁普悠玛列车2018年在宜兰翻覆酿19死案,司机员尤振仲一审遭判刑4年半,2名台铁官员均无罪。二审高等法院25日召开言词辩论庭,尤男辩称,检方对他的指控不实,他曾想换编组却遭拒,他已尽力避免事故发生,如今获得伤者、罹难者家属体谅,他感到无比欣慰。

尤振仲指出,他在事故发生前曾表明想换编组却遭拒,而火车在轨道上行驶不能“说停就停”,必须经过调度员同意,他也曾通报行控中心想在唯一可“待避”的头城站停车,并非如检方所述有22处可“随时停车”,检方对他的指控不实。他当时一手按电门、一手接收指令,又要回报、排除故障、刹车,觉得车速比平常快但无法确定是否超速。

尤振仲表示,他自2013年起驾驶火车,至2018年止共6年,没办法把旅客安全载到目的地是他一辈子的伤痛,“如今伤者、罹难者家属对我的谅解,是我无比的欣慰”,他会依循法院判决,请求无罪或轻判。

尤振仲的委任律师赖彦杰主张,TEMU2000(普悠玛号)根本不能在北回线使用,即便列车的空压机、ATP系统在案发前已故障,早就到达停用换车的标准,但台铁仍拒不更换编组。而尤男也未受过普悠玛除错训练,即使他升任运转学习股副主任,七堵机务段也未将他列入应受训名单。

赖彦杰强调,尤振仲没有超速赶点的必要,案发前持续与行控中心沟通、通报,并遵循指示,当天有赶点压力而不断要求他继续行驶的是台铁“行控中心”。且台铁采购决策、人事训练、运转及维修管理、组织层面积弊难改,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组织结构缺失非一朝一夕造成,若由其他司机员驾驶事故列车,仍有可能发生憾事。

宜兰地检署2019年予以历任台铁局长鹿洁身、周永晖、范植谷等16位高层不起诉处分,仅起诉尤男、时任台台铁机务处副处长柳灿煌及综合调度所长吴荣钦等3人,虽然高检署再议后将不起诉部分发回续查,但有部分涉案人因已逾6个月告诉期限,未再发回续查。一审宜兰地院认为柳男、吴男皆无缺失,判决无罪,仅尤男判刑4年6个月。◇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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