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卖出生证只罚10万 分析:罪恶在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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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薛明珠采访报导)湖北襄阳健桥医院院长叶有芝倒卖出生证事件曝光后,举国震惊。不过,随后襄阳卫健委对襄阳医院的行政处罚结果,更令人震惊。有网友讽刺说,一张出生证就够交罚款了,划算!

今年11月6日,大陆打拐人士上官正义举报襄阳健桥医院院长叶有芝,长期公开以近10万元价格,贩卖出生证、疫苗本,洗白被拐卖儿童身份;还以10万元以上的价格,售卖婴儿到全国十多个省份。

但是,最近襄阳卫健委对襄阳健桥医院倒卖出生证、售卖婴儿,仅处以给予警告和罚款10万的行政处罚。相比之下,同样是行政处罚,对普通老百姓的处罚畸重。如今年5月,吉林舒兰县农民田某,卖了1.2斤猪肉,收入30元,被开罚单10万元;福州老农卖芹菜获利14元都能罚10万。

不过,比襄阳健桥医院事件更牛的是核酸造假事件。在疫情期间,张核子注册六十多家核酸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骗取超过10亿财政补贴、害人无数,却只交了7.35万元的罚款;据说此人已重出江湖,转战预制菜领域。

惠虎宇:中共执法不公,制造民怨民愤

旅美学者惠虎宇对大纪元表示,其实,这种处罚不公的现象,在中国是一个普遍现象。中共的执法部门都是利益部门,其执法的目标是为了搜刮底层劳动者的辛苦钱,至于老百姓能不能承受,他们是不会考虑的。

但是,对于利益阶层,中共所谓的法律就是遮羞布,敷衍社会舆论的手段而已。襄阳卫健委的处罚决定,相当于鼓励造假证之流,大胆地贩卖更多的假出生证,拐卖更多婴幼儿。中共的执法只能加剧社会不公,制造更多的民怨民愤。

旅美法学者:中共的法律就是针对老百姓的

旅美法学者李玉清表示,当地卫健委对医院法人的行政处罚,是根据行政法的规定的。不过,这样的法规对遏制倒卖出生证明的不法行为,没有任何意义。

李玉清对大纪元记者说,就院长叶有芝个人而言,仅伪造贩卖出生证,她的行为就已经触犯刑法了。她的行为属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且,她贩卖的是出生证,为拐卖妇女儿童提供帮助,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共犯来论处;更何况,她还涉及到贩卖婴儿;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她的判处最高可判死刑,并没收财产。

据媒体报导,院长叶有芝也曾对暗访者说:“我们犯的是死罪,风险是极大的。”可见,院长心里是清楚的,她犯的是死罪。然而,为什么像叶有芝这样有过案底的医生,能重获医生执业资格,还能“从一名医生成为一家私营医院的院长”?还能长期公开贩卖出生证?

李玉清指出,几个医生、护士就能干成这种事?这么多年,主管部门襄阳卫健委就一点不知情?保证背后的政府官员“有利益”在里面,“共产党的腐败是非常严重的,背后都是有人给她撑腰的”,她说。

李玉清表示,襄阳卫健委所谓的处罚,甚至叶有芝以后走刑事程序,都是“杀鸡给猴”看,应付舆论;中共的法律就是针对中国老百姓的、镇压老百姓的,并不是要惩治社会犯罪的。

中共是各种社会犯罪的幕后推手

李玉清还举例说,铁链女事件最终被压下去了,现在外界谁也不知道铁链女的处境。中共政府根本不关心拐卖妇女儿童,根本不关心老百姓的生死,甚至中共的各级政府,就是各种社会犯罪的参与者。

“你指望他(中共官员)给你办正事,或者主持公道,那是不可能的。”李玉清说,中国各种罪恶的背后,都有中共各级官员的参与、主导,都有他们千丝万缕的利益在其中。

现在中国各地财政很困难,中国经济已经不行了,“你看着吧,这(中共各级)政府啊,要直接抢钱了”,而且会抢得越来越严重。她说,中共官员们的贪欲,从来就没有受过法律的约束,习惯了花天酒地,“他没有钱了,他保证在老百姓身上去抢,所以他干的坏事会更多。”◇#

责任编辑: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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