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公屋户被揭在港有楼 一户涉瞒大陆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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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为打击滥用公屋,房委会上月起要求8.8万未住满10年的租户,申报在本港有无拥有住宅物业。截至27日,收回7.5万份申报表,当中已发现至少有59户有成员在港拥有住宅物业,其中至少4人已破产,但纪录未更新。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兼房屋署署长罗淑佩表示,破产人士可继续住在公屋,但如果是拥有可居住物业,将需要迁出单位。

罗淑佩昨日公布,当局向已授权的2.5万公屋户查册,涉及5.7万人,查出59户公屋有家庭成员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核实后会发出收回单位的通知书。

另外,房委会收到有人举报,称有公屋住户在大陆拥有物业及商铺,在去信大陆当局调查后,证实有关个案涉及虚报,其拥有大陆商铺及住宅单位。当局已经在10月31日收回相关公屋单位。

罗淑佩表示,如果租户在海外拥有物业,亦要向署方申报,有关物业将被视为资产,超过限额亦需要迁出公屋单位。对于如何追查海外物业,罗称银行及保险业界已有新的方法追查,但不便透露详情。

此外,早前有人在网上为公屋单位招租,罗淑佩指署方“放蛇”后,证实有户主的家人企图租出单位,已向其发出迁出通知书,但对方上诉中。

根据当局统计,2022/23年度,因租户滥用公屋及违反租约而回收的公屋单位有约2,200个,较去年同期增加七成,当中800宗个案为滥用公屋,如丢空单位。另有800宗个案涉违反租约条款,例如欠租。◇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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