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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修法 战时散播谣言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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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因应中共操作假讯息对台进行认知作战,国防部预告修正《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新增讯息传播、金融外汇、资通讯动员计划。如讯息传播的主管机关平时就应对媒体与从业人员实施调查、编组,业者也要提供动员能量资讯;并增订在动员阶段,散播不实讯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网路传播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国防部21日预告修正“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并更名为“全民防卫动员法”,预告期为14天,草案仍需陈报行政院审查后,函送立法院审议。国防部在修法说明提到,此次为达成“动员准备阶段”及“动员实施阶段”任务目的,增订动员实施阶段组织与权责及任务、动员实施阶段征购、征用及罚则等规定。

原先动员方案共有八项,分别为精神、人力、物资经济、财力、交通、卫生、科技、军事,此次修法将精神动员改为“教育动员”,另因应动员实施阶段的新闻及不实讯息处理,增订讯息传播动员准备方案。

为稳定金融外汇,另增订金融外汇动员准备方案,以及提升通信能量与资讯安全防护能力,增订资通讯动员准备方案,并增订由行政院适时依需求指定新方案。

为因应不实讯息,修法草案还增订“讯息传播动员准备方案”,业管机关应对出版、广播电视、网路平台与应用服务提供者及新闻从业人员,实施调查、统计、编组及规划,业者需配合办理并提供相关动员能量资讯,违者将会被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而在动员实施阶段,修法草案同步增订,主管机关为维护军事安全及战事遂行,应对上述业者及新闻从业人员实施必要管制,各级政府机关得优先使用传播媒体与通讯设备,报导战争情势及紧急应变相关资讯,并授权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与文化部制定相关管制办法。

针对动员时期不实讯息影响国安与社会安定,草案增订动员实施时期,散播有关动员、征购、征用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万元以下罚金。以广播电视、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传播工具散播上述不实讯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草案还增订,动员实施时期,对各级政府已开始征购、征用、配给、配售的动员物资或固定设施,哄抬价格或无正当理由囤积而不应市销售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未遂犯罚之;若是员工犯有上述罪刑,企业连带也要科以50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草案增订,动员实施时期受征用之人员或受征用物资的操作人员,无故未依时向指定地点报到;或是不配合提供征购、征用物资或固定设施的必要资讯、文件,以及未经许可破坏、变更其状态者,均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处以700万元以下罚金,若是企业员工执行业务犯有上述之罪,企业也要连带科以700万元以下罚金。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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