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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经营权之争 黄天牧:新董事会应负增资责任

金管会主委黄天牧17日表示,金管会仍保持中立原则,提醒新董事会未来都必须履行对新光金及子公司的增资义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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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5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新光金6月9日股东会将改选董事,经营权之争浮上台面,由于两派皆未达2/3的重大议案门槛,可能影响新光金未来增资及业务发展。金管会主委黄天牧17日表示,金管会仍保持中立原则,提醒新董事会未来都必须履行对新光金及子公司的增资义务。

黄天牧说,金管会对股东会经营权之争维持中立态度,但不希望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稳定跟秩序。他说,除了保户、存款人及投资人的权益外,也应注意“金金分离”原则。

黄天牧指出,金控股东会选出的董事会,都有依《金控法》第36条规定的健全公司经营责任,第53条要求金控对子公司的增资义务,以及必须履行第56条要求,若银行、保险及证券等子公司发生业务或财务状况显着恶化时,金控有协助恢复正常营运之责。

黄天牧强调,新光金这届股东会选出的董事会,重要责任是健全金控及子公司的经营,包括担负起必要的增资义务。外界解读,金管会应已对新光金经营权“变天”的可能性做准备,因为2026年新光人寿将接轨国际会计准则IFRS17、ICS规定,恐怕得增资强化财务强度,才会喊话公司派、改革派“要拿经营权就要有增资准备”。

近期媒体报导台新金去年6月至10月间,5度去函新光金,开出以0.584股台新金换1股新光金的方式合并,并承诺增资200亿元,直指这是董事洪士琪为首的改革派真正的目的;黄天牧指出,这是首度听闻此事,后续会在观察留意,若有重讯违反法规事项,证期局都会处理。

新光金17日发布重讯澄清媒体报导,但并未否认此事,指台新金控来函事宜都依《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办理,新光金董事会相关决议也都依循重大讯息的处理程序。

此外,台新金则发布重大讯息强调,合并案涉及公司、员工、客户及股东权益,也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及主管机关审查等法定程序,建请各界对此议题谨言慎行,以免扰乱金融市场;新光金于今年股东常会改选董事,乃其公司内部事务,“与本公司全然无关,本公司不便评论”。

责任编辑:吕美琪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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