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逃生记(12) 初识地狱——融入社会(上)

作者:叶光
北京逃生记(夏琼芬/大纪元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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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社会(上)

“干嘛哪?!”警察吼道。

老六拍蚂蚱[1]的手僵在了牢门外。太突然了!地保在门口提着裤子傻了眼。

“高哥!”韩哥跑了过去。

“哟,磁器!”

班长这话一出,大家揪着的心才落了回去。结果韩哥竟然向那警察要了小半盒烟。警察一走,韩哥蹲下拍住了烟屁,回身领受大家的马屁。

我问韩哥:“我猜的那三宝真不对吗?”

韩哥一摆手,老六道出了绝对经典的答案:睡觉、小炮儿、放大茅!

原来,这里每人两个馒头是不会扣的,没多余的馒头也饿不死,没钱、没手纸也能凑合过,可是一直不让你睡觉得把人折磨死——晚上连着值班儿,白天去提审,三天就整垮了,这比刑讯逼供还厉害!五天下去不见伤能把人整死!何况睡觉做梦还是监牢里最大的乐趣,所以第一宝是睡觉。

第二宝:管教靠倒烟挣钱,用烟的发放来管理犯人,管住了烟,就能让犯人听话,所以“小炮儿”是第二宝。

第三宝:一般号儿的老大让两天大茅一次,有的号儿三天一次,还有的四天放一次!让你干瞅着号儿里的便池,憋着胀肚子!把人整得一点儿脾气也没有。拿这个管人,你不服也得服,所以第三宝是“放大茅”。

韩哥解释得我心悦诚服。常言道:“管天管地,管不着拉屎放屁”。共产党的监牢,连这都管,拉屎竟然成了宝贵的人权!

§

晚饭后,大伙儿在监室里自由活动。韩哥在前板儿打牌——两副牌的“双升级”,后板儿在下两台象棋。小龙在给小四川讲道,地保旁听。我凑着听了听,小龙讲的都是做人之道。

晚上六点三十分,开电视了。大家面向电视坐成三列,前边有个“性病”坐地下。我坐后边挨着小龙,身后的柳儿爷继续打牌。

新闻没看完,就听见大喇叭吼道:“牌给我扔出去!”

“刘所儿的班儿!”韩哥说话都吓岔音儿了。

“听见没有!?”大喇叭又一嚷,后边都吓呆了。

小龙转身,把扑克牌敛巴敛巴,光脚下了板儿,往门外扔了一地。回来刚要上板儿——“站那儿!”大喇叭一吼,号儿里的空气都凝固了。

“诶?这不小龙吗?又来啦!?”大喇叭缓和了。

小龙笑笑没说话。

“小龙,肥了,查完班儿,咱俩还聊聊啊!”大喇叭啪达一声关了。

大家盛赞小龙的仗义,小龙说他上回来绝食的时候,刘所儿跟他聊了好几次,谈得很投机。小龙混得真不赖,我可得学学,得努力溶入这个小社会。

韩哥他们也不看电视,闲扯解闷。我一时找不到话题,他们垫牌的报纸吸引了我的注意——整版报导石家庄爆炸案。这恐怖大案震惊世界的时候,我正在香港,看过《南华早报》的深度报导,现在再看看这国内的报导——简直是误导!我知道大家一定感兴趣,就问:“韩哥,这石家庄大爆炸[2]你知道吗?”

“何止知道?这儿还有‘烈士’家属哪!”

原来地保家就在石家庄棉三社区十六楼!他在北京打工,第二天赶回家,看现场就傻了,整个楼全平!他父母住他姥姥家幸免了,而爷爷、奶奶,两个租住的女房客都死了。

我说:“中国官方报导前后矛盾:五起爆炸案,一个楼是定向爆破,但是最后报导,成了四起爆炸,死了一百零八个……”[3]

“屁!我们楼整个平了!”地保做了个下压的手势,“报纸上说我们楼才死九十三个,谁信!那是职工宿舍楼,闲房都租出去了……”

韩哥看着报纸说:“抓他三十多天就‘帽儿了’[4],这急着灭口啊!”

我说: “卖炸药的、做炸药的都枪毙, 卖雷管儿的死缓……”

韩哥说:“这同案活不了。”

我说:“你不知道!那是一年前卖给他的!卖了三十三块钱,那是个采石厂工人,说好炸土用才卖的。他犯啥罪?结果一审死刑,二审死缓!”

大家被我吸引住了,我侃侃大谈:“最惨的是那卖炸药的,她男人瘫了十年,她还赡养两老人,抚养两女儿,背一身债。后来她才想做炸药糊口——她们那儿都做土炸药,开山采石头,没人儿管。她刚学会,就遇上姓靳的了,说好了采石头用,卖了九百多块——死刑!还有那个提供硝酸铵化肥做炸药的农民,也死刑!你说一个人拿菜刀杀人了,连卖菜刀的、打铁的都死刑?更有意思的是那帮警察,爆炸之后,把那几个村的人都抓了,他们知道那儿是炸药基地,以前咋不管呢?”

韩哥说:“敢情你怎么说,就那姓靳的该死啊?”

地保说:“案子没全破,就杀人灭口!三处都是定向爆破,我不信一个文盲干得了!”

一个唐山口音说:“没准儿真不是定向爆破,豆腐渣工程遍地,一炸一震,弄不好楼真得酥喽!”

地保反击道:“四十五分钟能炸五个地方?半夜开车跑一遍四十五分钟都下不来!姓靳的还是打车呢。”

我说:“这案子要发生在美国,你们猜咋判?”

大家来了精神,我说:“美国很多州没有死刑,要是判姓靳的就终身监禁了。要在有死刑的州,我记得有个州五十年才判了一个死刑,他搞恐怖炸死一百五十来人,要在那个州判,姓靳的也得死刑,可是他的同案——那几个死刑的、死缓的农民无罪!”

但是,还有四方得被起诉。

“第一,监控犯人的警察有罪,失职;第二,云南警方有罪,姓靳的杀了人,不通缉、不追查;第三,管社区治安的警察有罪,姓靳的搬了一晚上炸药,没人管;第四,市场监管的有罪,制卖土炸药没人管。陪审团八成得判他们有罪。花纳税人的钱,不给公民办事,人民不饶他!如果真是豆腐渣工程,那盖楼的、招标的也得坐牢!像中国这个,拿无辜百姓垫罪,国际笑话!”

“中国特色!党是看这一百零八条命说不过去,多毙几个平民愤!”韩哥说。

我进一步问:“你们猜,在美国还要追究谁吗?”

韩哥说:“市长、公安局长辞职呗。”

我说:“肯定!另外,还要谴责媒体,批评报纸、电视!因为媒体没有把姓靳的杀人的消息登出来!这是对人民不负责!”

我看大家没太明白,继续解释:“不用什么通缉令,姓靳的杀了人,立刻,嫌犯的照片上报纸,上电视——这不就起到通缉令的作用了吗?全国都知道了,他回老家就得抓起来,也就爆不了炸了!他还敢在自家社区没完没了搬炸药?!为什么经常西方老报导刑事案?是媒体要对人民负责,出了凶杀,第一时间就得提醒所有人注意安全,唤醒防范意识。中国哪报导,都是案子破了,才选择性地报导,还得上边批准。”

“美国犯罪率比中国低得多!中国坐牢的名目五花八门,什么拘留、拘役、劳教、收容……这些坐牢在中国都不算犯罪,都不统计。黑社会的大案子,法院判决的,一天至少一件,凶杀、死人的案更多了……”

一个犯人插话:“那也没法登啊,那人们不都吓坏了?社会就乱了。”

我说:“登新闻了天下大乱?报纸扩充几个版面就得了。那样老百姓反而爱看报纸,报纸说实话,老百姓相信政府,社会能乱?报纸说实话,腐败能这么猖獗?社会反而会安定。”

“可是呢?姓靳的在爆炸前一周杀人,连通缉令都不发!官员怕影响他‘大好形势’。我看这张旧报纸上吹:第一声爆炸后,五分钟消防、抢险队就开过去了,一看就是定向爆破——恐怖袭击呀!傻子都知道不是煤气爆炸!可是他不全市戒严!当时戒严很正常——路口查凶手,社区戒严不让凶手躲藏,那样后边就炸不起来啦!所以,就一次又一次地爆炸,老百姓一批又一批丧命!这些爆炸本来都是可以避免的!”

韩哥说:“稳定压倒一切!戒严了动静太大,影响稳定。”

地保愤愤地说:“你这一说我可明白了,我原来还佩服警察破案神速呢!”

我说:“你看这报纸,宣传如何动用全国警力破案——宣传他为人民负责,让人民感激他;宣传他关心灾情——让‘烈属’对他感恩戴德!还不断开庆功会,还揽功呢!把自己的罪行都掩盖啦——这要在美国,这么玩人民,人民不答应!”

韩哥说,“中国这老百姓叫人民吗?都他妈奴才!”

“不对!”小龙说:“中国的老百姓叫‘国家主人’!”

“老美,你还挺反华的啊?”韩哥的语气并无恶意。

我说:“反共不是反华,指责腐败也不等于反共。”

韩哥说:“真爱国,我看就得反共!”

“械具!”筒道里突然一声大喝。

带脚镣的犯人慌忙下地,坐在地上双脚伸出了牢门。三个警察过来抖了抖脚镣就走了。(待续)

[1] 拍蚂蚱:拣烟头。
[2] 石家庄爆炸案,后来我查到了大陆官方报导,摘录时间进程如下:
(1)2001年3月9日,靳如超在云南马关县韦志花家中将韦杀死潜逃,韦的父母报案,当地公安竟未通缉凶手。靳如超在昆明、天津等地的旅店、航班上都留下了真名,警方未追查。
(2)3月16日4点16分至5点01分,5起特大爆炸相继发生。
(3)3月18日,造(采石厂用)炸药的王玉顺抓获。
(4)3月20日,卖(采石厂用)炸药的郝凤琴(卖得950元)抓获。
(5)3月23日,靳如超在广西北海被抓。
(6)3月31日,检察院正式逮捕靳如超——正常程序逮捕要在被抓37天后,然后再经公安侦查6个月再提交检察院。
(7)4月18日,中院一审判决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1年前以33元卖给靳如超雷管崩土用的采石厂民工)死刑——正常判刑要经检察院调查3至9个月,法院一审再2个月。
(8)4月29日,高法二审维持靳、王、郝的死刑,胡改为死缓——正常二审要2个月。
(9)4月29日,二审后立即枪决——《刑诉法》规定的 “死刑复核程序”没有具体期限,因为复核批准日就是行刑日,而大陆的死刑犯一般要被活摘器官的,所以需要等待移植器官手术的安排,需要等几个月甚至一年不等。
[3] 官方媒体:法庭认定了4起爆炸为靳如超所为,只报导死亡108人。但中新网2001年4月19日刊登《长篇:石家庄特大爆炸案的前前后后》一文里有“炸死168人,我不后悔”的相关新闻报导,该新闻已经被删除,但题目尚在
[4] 帽儿了: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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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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