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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人权恶棍入境 港人吁定制裁标准

民团吁台湾政府尽速明定标准及名单,并邀请民间参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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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的《入出国及移民法修正草案》,其中规定了“严重侵害国际公认人权之行为者,不得入境”。对此,流亡港人罗子维、台湾人权促进会、立委洪申翰30日举行“入出国及移民法禁止人权恶棍入境”记者会,建议台湾政府应如何制定基于《入出国及移民法修正草案》的“制裁标准”,并罗列了严重侵害香港人人权之名单。罗子维指出,国安法不但残害香港人,更因为国安法的域外效力,全球的言论自由亦将受到威胁。面对这场危机,美国以《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法》等法律决定制裁严重侵害香港人权之行为者,台湾政府应尽快跟上,制裁相关人士入境。

流亡港人罗子维及台湾人权促进会、立委洪申翰30日举行“入出国及移民法禁止人权恶棍入境”记者会。
流亡港人罗子维及台湾人权促进会、立委洪申翰30日举行“入出国及移民法禁止人权恶棍入境”记者会。(常怀仁/大纪元)

施逸翔表示,在已知的条文说明中已经指出严重侵害国际公认人权的标准。但是,引用的国际规范仍有所不足,台湾应该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内国法化,因为针对的犯罪行为者,是当前“严重侵害国际公认人权”的标准,如: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

施逸翔呼吁,在新法条正式上路前,政府应尽早规划标准设定、审查机制、确立名单、与相关运作机制,若在制度上路前,有任何“严重侵害国际公认人权之行为者”已经入境台湾,若有证据可以证明,应依照目前仍有法律效力的《残害人群治罪条例》,追究其暴行之责任。

洪申翰表示,希望陆委会等单位可以在研拟相关人权恶棍的名单时,应该订定逻辑清楚的原则,尤其是应该跟民团合作,因为很多的人权工作、救援,投入最深的是这些NGO团体,他们都有第一手资讯,甚至比政府更加深入,希望在这基础之上可以跟NGO合作。

台湾香港协会理事长桑普指出这有四点意义,一、希望展现民团参与、公私协力、分析法理、共享情报、积极务实的信念;二、敦促台湾政府落实政治承诺,确立台湾人权立国、尊重人性尊严、拥抱普世价值的国家精神及国际形象,恪守依法行政,确立执法标准与具体名单,以利迅捷精准执法。

桑普继续表示,三、台湾和香港不能成为命运共同体,今天的台湾不能变成昨天的香港、明天的台湾不能变成今天的香港,台港应是忧患与奋斗的共同体;四、希望透过《入出国及移民法》的修订,展开实际工作,政府跟民间列出名单,让台湾勇敢起来,至于有人问是否会刺激到中共,但他要说“自由靠勇气、和平靠实力”,反之就是被侵门踏户。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表示,针对明显违法的外国人,就应有更坚决的态度禁止人权恶棍入境,以确保受害者人权得到保障,而且港府近年来变本加厉的打压民主和人权,并持续对公民社会进行恶意的骚扰,台湾作为国际民主社区的一员,应该严禁侵害人权者入境。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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