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事故 李启言向雇主索偿称月入逾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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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10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一山香港综合报导)前年MIRROR红馆演唱会堕屏意外至今逾两年,受重创的舞蹈员李启言(阿Mo)仍在留医。今年2月,李透过律师提出诉讼,向意外当日的雇主申请雇员补偿,区域法院(21日)开庭处理修订传票的申请。入禀状指,李在事故后四肢瘫痪,失去工作能力,而他在事发前一年平均每月收入超过7万元。法官把案件延后至明年2月21日,以便双方准备和存档文件。

申请人是舞蹈员李启言,答辩方是舞馆有限公司,答辩方21日并未派代表出席聆讯。

入禀状指,申请人在2022年7月28日晚上大约10时35分,于红馆举行的“MIRROR.WE.ARE”演唱会期间,遭到一块掉落的巨型LED屏幕砸中,导致四肢瘫痪并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年仅27岁,事发前一年平均月收入约为73,720元,事故对他造成了严重致残伤害,导致他无法即时向答辩人发送通知。

申请人确认入禀状内容属实,并已签署指模。申请人指出,他在受雇于答辩方期间受伤,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7、8、9、10及10A条提出索偿。

法官罗丽萍表示,申请人的病假证明书已于今年9月1日到期,如有需要,可申请延长。法官还提醒,若答辩方继续不作回应,申请方可以准备“限时履行命令”的申请,该命令要求答辩方在限时内采取行动,否则将面临后果。

法官亦询问此次事故是否涉及人身伤亡诉讼,申请方回应称正在等待指示,相关程序尚未开始,并计划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处理。

关于演唱会事故,涉事的工程承办商艺能工程有限公司的3名员工吴凯莹、林志华及梁耀祖,分别否认一项串谋诈骗罪以及交替的欺诈罪,目前3人正在区域法院接受审讯。

案件编号:DCEC338/2024@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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