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2月29日讯】(英文大纪元记者Naveen Athrapp报导/苏淮编译) 阿拉巴马州高级法院于2月16日裁定,现行州法律“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所保护的对象不仅包括子宫内的胎儿,还包括实验室或储存设施中的胚胎。
这一裁决是源于一对夫妇对一家生殖医学中心提起的诉讼。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这对夫妇向该中心寻求了体外受精(IVF)治疗。 该中心成功地将卵子和精子结合在子宫外,孵化胚胎几天,并将其放入“低温保育室”。这个保育室是一个旨在保持胚胎在固定发育阶段活着的设施,将它们保存在低温下。 如果保持得当,胚胎可以“无限期”地保持生存。
2020年12月,一位该中心的患者闲逛进入了低温保育室,并取出了几个胚胎。 由于胚胎被存放在超低温下,取出时导致患者的手部“冻伤”,将胚胎掉到地板上,导致胚胎死亡。
受影响夫妇根据阿拉巴马州《未成年人过失致死法》控告诊所和管理它的协会,提出了索赔。指出该设施有义务随时保持低温保育室的安全和监控。被告生殖中心和协会驳回过失死亡诉求的动议。一个初级审判法庭支持生殖中心,指出冷冻保存的胚胎不符合“孩子”或“人”的定义。 因此,胚胎的丢失不可能触发过失的死亡诉求。原告上诉,他们说,这样做将剥夺父母对杀害他们的子宫之外、尚未从生殖道完全分娩的未出生孩子的任何民事救济。 原告指出,这种情况意味着“即使是通过体外受精怀孕并在体外环境中孵化到期的全期婴儿或幼儿也不会被视为‘孩子’或‘人’。” 他们还警告称豁免可能引发“严重的宪法问题”,认为这种不平等对待会触犯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此事移交至阿拉巴马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终以7比2票数否决下级法院判决。
阿拉巴马最高法院的裁决指出,案件的中心问题是未出生的儿童在被杀害时位于生物子宫之外是否被豁免。“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未成年人过失致死法》适用于所有未出生的孩子,而不考虑他们所在的位置。” ,“《未成年人过失致死法》适用于所有未出生的儿童,无论从发育阶段,物理位置还是任何其他附属特征来说,未出生的儿童都是法案中的‘未成年人’”
阿拉巴马州医学协会在其简短声明中表示缺乏豁免将“大大增加阿拉巴马的体外受精的成本,并使低温保育成为负担。“成本和存储问题将是不可接受的”。
阿拉巴马最高法院裁决指出,这些是与州立法机关有关的以政策为重点的论点,而不是法庭。法官们必须将他们的裁决符合法律和宪法。
“本院的角色不是根据我们对什么是或不是明智的公共政策的看法制定新的限制,”法院表示。当阿拉巴马州宪法有一项修正案“直接旨在阻止法院从法律保护中排除‘未出生的生命’”时,这尤其如此。
在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做出裁决后,伯明翰阿拉巴马大学(University of Alabama at Birmingham)和莫比尔生殖医学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Medicine at Mobile Infirmary)很快就宣布暂停体外受孕程序,据报伯明翰的阿拉巴马生殖中心(Alabama Fertility)也将跟进。
该裁定没有明确限制或禁止体外人工受孕,但给处理胚胎的诊所和医疗工作者带来极大不确定性,他们担心会被起诉。
责任编辑: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