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举报律协 张文鹏实习期满却得不到律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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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2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广东籍实习律师张文鹏,2023年1月取得实习证,至今一年实习期已满,依照规定可提出面试,通过后即可取得律师证。但青岛市司法局人员称,中共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不想让张文鹏通过面试,不给发律师执业证”。

对此,张文鹏实习律所的领导于凯律师给山东省司法厅写了一封公开信《关于张文鹏申请实习考核、律师执业的情况反映》,遭到青岛司法局、青岛律协集体非法投诉而被删帖。

张文鹏被司法部列入黑名单、不能当律师的事在律师界引起很大反响。

律师界一些知名律师,包括徐昕、周泽、王才亮、吴丹红、干卫东、曾泽东、龚崇岭、赵建立等等,都以点赞、评论、转发的方式发出了质疑的声音,声援张文鹏。

于凯律师给山东省司法厅写了一封公开信《关于张文鹏申请实习考核、律师执业的情况反映》。(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曾举报律师协会 张文鹏律师之路遭封杀

张文鹏是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按规定,实习期满两个月内可以申请面试,通过后就能取得律师证。但是2024年1月实习期满,张文鹏没有被安排面试,就被青岛市司法局的人告知面试不会通过且未被告知具体原因。

山东晓临律所主任于凯1月26日向山东省司法厅厅长、山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反映此情况。他说,“在张文鹏还没有参加面试的情况下就已经作出如此决定,且没有给出让人信服的理由,实属不合法不合规。”

1月29日,隋牧青律师在微博发帖说,他与于凯、蔺其磊等人入住青岛的一家宾馆,青岛市市南区分局金湖路派出所上门传唤蔺其磊,蔺其磊不在,便传唤隋牧青,原因是于凯和张文鹏前两天到市司法局交涉张文鹏执业事宜。

隋牧青要求派出所人员提供正式手续,僵持一段时间后,他们拿来传唤证,传唤理由是涉嫌“扰乱单位秩序”。

大纪元记者致电于凯、隋牧青、蔺其磊,三位律师的电话都无人接听。

张文鹏2月5日告诉大纪元记者,“我们去青岛司法局反映问题,隋律只是陪同,什么话也没说,却被他们传唤恐吓。”

“我这几年举报律协面试乱收费、行贿、垄断,被他们恨死了,现在不让我当律师。目前中国律师被官办律协吃拿卡要,搞面试,当不当律师他们一句话说了算,存在重大的腐败。”他说。

大纪元记者拨打青岛司法局电话,接线工作人员听到是询问有关张文鹏的事,随即小声问了旁边的同事,然后告诉记者,“张文鹏的事要向司法部管理处询问”。记者依照他给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但电话无人接听。

因声援张文鹏,律师于凯被删帖,隋牧青被传唤。(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起诉深圳律协 张文鹏遭连锁封杀

张文鹏从2018年7月在深圳一家律所开始实习,后被深圳律协延期六个月。其间,因张文鹏起诉律协,律所被要求注销张文鹏的实习证。后来张文鹏到了山东晓临律所,现在实习期满,又面临永远拿不到律师证的困境。

记者了解到,除了之前与深圳市律师协会之间的纠葛外,或许与张文鹏正在办理的“汕头男子狱中死亡 尸体神秘失踪”案件有关。

张文鹏表示,“因为‘汕头男子狱中死亡 尸体神秘失踪’这个案子,公安对我监控,司法部也打招呼要求我删帖。深层原因应该是我举报律协乱收费、乱面试等原因,这样直接颠覆了司法部对律师的统治,司法部和全国律协是一伙儿的。”

张文鹏自2018年开始实习,至今还没有面试通过、未取得律师执业证。准确地说应该是,没有被安排面试就被司法局的人告知面试不会通过。

根据《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中一个是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另一个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凡是符合这些条件的,就可以获得律师执业证。可是,青岛律协连面试都不安排、考核意见都不出具。

中国律师行业存在制度性腐败

张文鹏看到目前律师行业存在多处重大制度性腐败,在实习管理、律师管理的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等环节均成了律师协会的“行业自治”,恣意任性的权力正在逐步毁灭中国律师的前程。

2024年1月28日,他给司法部部长贺荣写了一封公开信,呼吁治理律师行业制度性腐败。

公开信称,“作为一名先后两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实习七年、被有关单位列入‘黑名单’、终生不能担任律师的实习律师,我认为有必要向您反映律师行业中存在的重大制度性腐败。”

他表示,实习不需要证,律师协会无权发证。

张文鹏从学校毕业后选择去北京实习。他说:“在北京办实习证必须提供北京律协指定的个别人才市场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而北京律协指定人才市场出具一个档案存放证明被炒到十几万元,因为拿不出钱,我只能选择在深圳实习。

“《律师法》对‘以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设置了行政许可,但是《律师法》从未对实习活动设置行政许可,当律师要取得律师证,而当实习律师根本都不需要实习证。北京律协利用私自创设的发放实习证的非法权力勾结人才市场赚得盆满钵满,其中涉嫌严重的犯罪。

“全国律协秘密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不但对实习设定许可,还把实习的条件规定得比律师许可条件还高。《律师法》规定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律师,而律协的文件添油加醋规定被事业单位辞退的不能实习。”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中还规定实习人员必须参加律师协会提供的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但是《律师法》中并无培训二字。

他说:“培训需要缴交培训费给律协,其中深圳每人收取2000元,每年新增2000实习律师;广州每人收取3600元,每年新增5000实习律师,单单广东省每年可收取两千万元以上的培训费。

“深圳律师协会借培训之名邀请深圳市中级法院的多名法官前去为实习律师讲课,并向多名法官支付天价讲课费,其中包括深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胡某、立案庭庭长时某等多名审委会委员。”

面试成了权力寻租的制度黑洞

张文鹏称,《律师法》中出现了多处考核,其中包括律师协会对实习人员的考核,但是对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未作规定,“律师协会乘机利用面试的方式审查实习人员能否当律师,还自称严把律师入门关。我在深圳实习时因为‘着装不当’无法通过面试,我至今不知道正当着装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他还指出,“面试制度存在三个明显的法律乱伦:1. 谁发证谁审查,律师证是司法厅发的,审查的主体是司法厅而不是律协;2. 《律师法》对许可条件已经作出了规定,要依据法定条件审查,而不能依据律协的条件审查;3. 《律师法》规定的审查方式是书面审查,而不是面试。恣意任性的面试造成很多人无缘律师执业,北京律协对老律师也要面试,有些老律师转所面试被卡,也只能给北京律协送钱,斯文扫地、不堪入目。”

“我在深圳面试不过后转头去青岛实习,实习期满后被告知上了‘黑名单’,永远不给面试,且没有任何理由。向来反对面试的我从此无缘面试,似乎也是对我的一种认可。”他自我调侃说。

责任编辑:李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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