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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保险业接轨TW-ICS 金管会祭第3波过渡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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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4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为协助台湾保险业者在2026年接轨“新一代清偿能力制度”(TW-ICS),金管会16日发布第三阶段的在地化及过渡性措施,以及差异化管理措施,包括2024年前的可赎回债纳入适格资产、新兴风险15年过度措施,以及相关奖励取得,如法规顺利推进,预计最快今年下半年业者就能申请提高海外的投资额度。

金管会保险局长施琼华表示,在地化措施方面,为减缓业者接轨冲击、维持债券市场稳定,因此规定保险业者在2023年底前持有的可赎回债(不包括结购债),在赎回日前的利息部分可纳入适格资产,但2024年起新增的可赎回债,仍应适用ICS规定。

施琼华说,相对于现行RBC制度,TW-ICS新增的新兴风险,对于台湾保险业是一大挑战,金管会在过渡性措施部分,针对新兴风险(含长寿、脱退、费用及巨灾风险等),订定15年自0%线性递增至100%的过渡性措施,以利业者渐进式接轨。

至于差异化管理措施,施琼华指出,将衡酌保险业者“增资”及“新契约贡献(CSM)”努力情形,在不增加保险业国外投资额度下,将依2013起至首次申请时的累进增资金额占风险资本比率,给予1至4次奖励措施选择权利。

她说,业者可选择提高国外信评BBB及BBB-次顺位金融债或公司债的投资限额,依“核定国外投资额度”或“业主权益百分比”衡量,投资限额分别提高1%或6%,并以申请3次为限;国外私募基金及对冲基金投资限额则提高0.5%,并以申请6次为限。

施琼华表示,保险业也能选择降低风险系数,投资国外“私募基金及对冲基金”时,可以90%风险系数计算,每次申请适用5年、且无申请次数限制。

金管会将检视接轨后15年的过渡期间,各公司每年提到的新契约贡献(CSM)达成率,如果达到100%,可申请政策性公共建设风险系数奖励措施;若达成率达105%时,还可额外申请股票风险系数奖励措施。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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