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1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金控并购市场去年出现“双龙抢亲”乱象,引发市场波动与资讯揭露争议。为健全并购秩序、提升透明度,金管会6日宣布《金控投资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将完成法制作业,正式订定七大新规,包括公开收购须全采现金、首次投资金融机构持股比率须超过25%,以及投资案未经许可前不得对外公布收购条件。
银行局副局长王允中指出,过去部分业者于主管机关核准前提前“喊价”,甚至出现敌意收购的市场攻防,不仅造成投资人混淆,也影响市场秩序,修法后明定“未获主管机关许可前,不得公布公开收购条件”,避免消息操作与投机炒作。
根据新规,金控公司首次投资公开发行公司时,必须以“现金”作为收购对价。王允中说明,虽然部分学者主张应开放以换股或其他方式进行,但若采非现金工具,价格易随股市波动,恐损及股东权益与市场稳定,金管会因此仍采取“全现金”原则,确保对价明确、交易透明。
修法另一重点是调整持股门槛,首次投资金融机构的持股比率须超过25%。王允中表示,有学者建议门槛应降至20%以符合合并报表基准,但25%更符合金控实务与法制逻辑,便于操作与监理,也能明确区隔一般投资与控制性持股。
此外,新规删除原先“须取得被投资事业董事会不反对决议”的条文,改为要求金控公司提出“具合理性及可行性的财务与资金筹措计划”,并承诺落实执行,以确保后续整合顺利与控制权稳定。金管会同时引入审计委员会与独立专家意见机制,强化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与责任性。
针对财务结构部分,金管会放宽双重杠杆比率(DLR)调整期至一年,让金控在并购过程中有足够时间完成资本结构优化。王允中表示,若金控在期限内仍未达标,金管会可依实际情形采取行政指导或处分,但不会直接撤销许可。
此外,新制明订,若并购案遭主管机关否准,一年内不得再申请投资同一标的,以降低市场反复操作造成的干扰。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