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家维香港报导)2023年10月,波罗的海一条连接芬兰和爱沙尼亚的海底天然气管道与通讯电缆疑似遭到船锚破坏受损,事件与香港注册货柜船“新新北极熊号”有关。涉事的大陆船长被控刑事毁坏罪,另被海事处票控两项违反《商船安全规例》。
该案件12月8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再讯。裁判官张志伟将案件与押后至明年1月20日再讯,期间被告继续还押。
被告拟承认两项传票控罪
被告万文国(43岁、报称船长),控罪指,被告于2023年10月8日约凌晨2时(船上芬兰时间),即香港时间同日早上7时,于芬兰湾公海指挥香港注册货轮“新新北极熊号”上,无合法辩解而损坏他人财产,即芬兰和爱沙尼亚之间一条天然气管道及海底电讯电缆,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
海事处票控的两项“没有确保该船舶符合指明货船的附加规定”罪指,被告身为新新北极熊号船长,于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6日违反《第369S章》,船锚不足仍继续由俄罗斯前往中国的航程,以及同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未按《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附件第V章第28条第2款规定,提交每日申报予该船舶的公司。
控方当日在庭上表示,被告只在刑毁案有当值律师代表,两项传票控罪则没有。张官认为,若两项传票控罪案件背景与刑毁案相同,建议当值律师索取指示后或可考虑一并代表被告。
另外,被告当日表示拟承认两项传票控罪。张官则指若被告只认传票控罪,不承认刑事毁坏罪,当中或有冲突,需有律师协助,而且认罪后仍须处理求情事宜。最终张官将案件一并押后至明年1月20日再讯。
事发一年后 中共官方始承认中国船只所为
翻查资料,芬兰政府的调查显示,“新新北极熊号”的锚在波罗的海海底拖行数百公里,过程中导致电缆和天然气管道(Balticconnector)被切断,在距离事发地点几米远的地方有打捞上来重达6,000公斤的锚。
中共官方在接近一年后,于2024年8月承认天然气管道断裂是中国船只所为,但称这是“一宗意外”。
欧洲媒体报导,修复波罗的海连接管道已经耗资3,500万欧元。这笔费用至今中方都没有承担。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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