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国家人权委员会8日举行记者会发布“检视校园师对生暴力处理机制”专案报告,报告针对师对生暴力处理机制的各阶段进行探讨,包含通报阶段、投诉受理阶段、调查阶段、究责阶段、行为人辅导增能阶段,并提出相关建议,包含加强师资培育、修法等。
首先是通报阶段,109年订定解聘办法后,社政通报增加一成,仍有超过65%未进行社政通报;体罚案件进行社政通报的比例为精神暴力案件的2倍;社政通报比例偏低因为教育人员对于儿童权利意识不足。
接着是投诉受理阶段,修法后启动调查的案件明显提升,但从数据无法推论家长滥诉情形严重,109年订定解聘办法开始有校事会议机制后,启动调查比例从39%增至65%,2024年增至78%;各县市对于案件是否受理的判定流程不一,且各校判定标准不同。
至于调查阶段,不成案有65%是因为情节轻微、35%为证据不足或未构成法律要件;调查多以法律定义检视教师是否违法,未将儿童最佳利益列为优先考量;调查人员调查能力或相关专业不足;校事会议的权力运作及学校人员专业知能不足,影响调查结果;调查程序中儿少意见及程序参与权利未被保障。
再来是究责阶段,106至111学年度调查成案案件近七成惩处结果为申诫以下或未惩处,涉及体罚霸凌学生造成其身心严重侵害案件有54%仅申诫以下的惩处;109至111学年度超过六成体罚或霸凌行为人教师惩处结果为申诫以下,113年解聘办法重修后,调查惩处结果遭轻纵 比例与109至111学年度比例相当,皆占七成;现行法规过宽认定空间,导致惩处轻纵。
最后是行为人辅导增能阶段,现行辅导机制未有监测或评估机制以避免行为人再犯;涉及行为人身份重大改变的惩处缺乏强制性辅导或回任前监测评估机制。
因此,监委叶大华提出制度面建议,包含介接校安通报与社政通报系统并标示暴力定义;中央或地方主管机关建置独立、专业的调查机制;加强师资培育与教师专业增能;改善不适任教育人员资料库并建立进阶查询功能;建立辅导及回任前评估机制等。
至于修法建议,叶大华表示,应修《教育基本法》、《教师法》,而《解聘办法》应比照《性平法》、《校园性别事件防治准则》修正,提高法律位阶以减少过多函释造成执行困难,并尽速修订《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