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4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土地银行沙鹿分行陈姓前工友,于2017年至2024年4月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成为台湾首例。金管会24日指出,土银超过7年时间,遭挪用及转收金额达271万元,未确实执行内控制度,因此核处400万元罚锾。
金管会表示,陈姓前工友担任公务车辆驾驶、员工膳食及各项庶务性工作,土银虽每年通函严禁工员“以工代职”,但未于相关规范明定工员不得担任各类款项收付工作。
因此,陈姓前工友从承租户收取的水、电费用与个人财物混用,并以通知错误分摊金额的方式,造成短收款项,违法行为期间约7年4个月,挪用及短收金额共计271万2,384元。
金管会指出,分行每期应收取租户分摊水电费金额,未制作分摊明细表,且未经相关人员确实签章复核,导致收取分摊费用比例与约定比例不符。
另外,陈姓前工友以“临时存欠”方式领取现金,且陈姓前工友持管理主管事先核章的取款凭条提领现金,作业流程未落实复核作业,未发现部分取款未经全部有权人员签章。
金管会决定依《银行法》第129条第7款规定,核处400万元罚锾。金管会表示,已要求土银清查其他出租单位、设独立电表。针对行员方面,土银已对沙鹿分行主管惩处。
责任编辑: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