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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吁6月30日前补缴丧失原籍证明

移民署。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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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5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移民署21日表示,针对原籍中国人士来台定居设籍,且未曾缴附丧失原籍证明者,依两岸条例规定,于今年4月初通知补缴。陆委会并于4月16日公布得申请以“具结方式”替代或“延后赴陆办理”的相关类型,期限即将于今年6月30日截止,呼吁接获通知的民众,尽速补缴或提出申请,若是遭遇其它实际困难,也请立即向移民署反映。

移民署表示,已持续接获民众补缴经海基会验证之丧失原籍证明,以及受理以“具结方式”替代或“延后赴陆办理”等申请案,并加派人力审核及通知结果。符合相关类型的民众,可以透过亲送至移民署服务站,或是邮寄纸本、传送电子档案至指定信箱等多元管道提出申请。

移民署指出,“通知缴附丧失原籍证明专区”已提供申请书等表单及重要资讯,并开放“丧失原籍注记查询”功能,民众若不确定是否曾缴附丧失原籍证明,可透过该功能查询缴附丧失原籍证明的状态,欢迎多加利用网路资源及服务。

此外,移民署提到,若不符合陆委会公布之相关类型,但具有其它实际困难,也请赶快向移民署、陆委会或海基会反映,只要有意愿配合法律要求,将基于执行公平性及人道关怀,尽全力提供必要协助。

移民署强调,若已接获通知但消极不配合办理,秉于依法行政,将依两岸条例相关规定注销当事人台湾户籍,请民众留意,以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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