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5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布碌崙高等法院5月7日(周三)开庭审理羊头湾U大道Coyle街2134号游民所计划争议案,开发商提告邻近两户华人屋主,指控对方违反已签署的“进入许可协议”,阻挠其在邻地进行拆除及施工准备。不过,法官最终裁定该协议无效,并驳回开发商所提违约与禁制令的请求。

开发商:仅为安装保护设施进场施工
开发商代表律师雷德(Eli D. Raider)在庭上表示,此案与社区是否支持游民收容所无关,而是希望法院维护开发商合法进入邻地、安装建筑安全保护措施的权利。他指出,自法院先前批准其从前门进场后,施工人员仍遭遇大量阻挠行为,甚至出现擅自闯入、警方介入及多起逮捕事件。
雷德强调,拆除的是一栋破旧的一层楼仓库,未来将兴建的新建筑距离邻居房产更远,且所有工程行为都符合市楼宇局规范。他补充,今年3月取得的拆除许可将于7月到期,若无法及时启动拆除,将面临保险与行政上的重大损失。
法庭焦点转向LLC身份与协议效力争议
本案关键之一在于“进入许可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雷德指出,协议信头为“Coyle Street Owner LLC”,但代表签署人却是来自“Coyle Street Properties LLC”。尽管名称不同,但根据协议条款,其效力适用于相关子公司、关联公司、买方及其继承实体。而目前的原告Westhab公司副总裁Andrew Germansky已出庭作证,确认Westhab为开发方唯一成员公司。
雷德表示,该建案拟打造175套公寓,作为市府“扭转潮流倡议”(Turning the Tide Initiative)下的过渡性住房,主要安置有子女的无家可归女性家庭,协助他们于一年的过渡期间保持稳定就学与就医环境。
他也强调,这类“过渡性住房”与传统“收容所”概念不同,住户将在配备完整厨房的单元内长期居住,非临时床位轮替。市府工作小组制定了某些指导方针,“限制性声明”亦明确载明可用于过渡性住房(shelter)、低收入租赁住宅、或其他市府核准之公益用途。
法官质问开发商:是否诚实告知收容用途?
审理过程中,法官多次追问开发商代表,是否在最初将案子提交给社区委员会时就明确指出该建案将作为游民收容所用途。虽然雷德坚称“这确实是过渡性住房,具备可负担住宅属性”,但对于是否明示“收容用途”一事,语焉不详。
被告代表律师薛斌(Benjamin Xue)指出,华人屋主签署协议时,开发商表示此案为可负担住宅计划,并非收容所。他强调,此案原以“可负担住房”为名于2021年经ULURP程序获市议会通过,社区原本支持,是因为相信这是给中产阶级的住房。然而,开发商事后却将项目转为收容所,导致社区强烈反弹、两千人上街抗议,并有多人被捕。
他强调,开发商在ULURP听证中明言该案为可负担住宅,市议会基于此才批准分区(Zoning)变更,“然而,他们却转身改建成收容所。这就是为什么来自这个社区的市议员纳西斯(Mercedes Narcisse)呼吁调查的原因,州议员也呼吁对这笔交易进行调查。”
协议未具法律效力、开发商当时未拥产权
薛斌驳斥对屋主违约的指控,表示所谓“授权协议”仅两页、无双方正式签名,且寄送时间点——2023年8月——开发商Coyle Street Owner LLC尚未取得该地产权(2024年5月始取得),根本无权签署协议。
他形容开发商施压要屋主签署协议,语带威胁:“你不签就告你”,屋主是在压力和虚假的承诺下签字,而非双方正式缔结契约。他补充:“这完全不是正规契约,没有许可费用、安全规划,也没有具体的期限条款,只是一封信。”
在针对收容所是否符合现有分区规定的讨论中,法官询问分区是否改变,薛斌回应:“分区确实改变了,但那是基于可负担住房的前提下。若项目用途改变,理应重新启动ULURP程序。”
他也指出,开发商目前尚未取得Coyle街2134号的有效拆除许可,曾试图补正相关问题,但因停工令仍未解除,今年二月已遭楼宇局驳回。他们不得以邻近的2114号许可证,作为在2134号进行拆除工程的依据。
此外,他也质疑其房地产分割安排存在重大疑点——其中一栋房屋价值高达2,300万美元,另一栋却仅以300万美元转入其名下实体,“这里显然有些不寻常的情况发生”。
法官裁定:合同无效,屋主不构成违约
最终,法官认定开发商与华人屋主的“进入许可协议”无效,并驳回开发商要求禁制屋主阻挡施工的请求。
开发商律师雷德会后对记者表示,开发方无意提出上诉,因上诉程序耗时过长,转而拟循特别程序,依据《房地产诉讼法》第881条(RPAPL 881)向法院申请,请求准许短期进入邻地,安装必要的施工防护设施,并预计将请求同一位法官审理此案,最快可能在数周内再度开庭。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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