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研究所论坛:哈佛案裁决执行的挑战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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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丹纽约报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2023年裁决:大学招生时把种族因素纳入招生标准违反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禁止在大学录取中使用种族偏好。在该里程碑裁决之后,许多大学表示遵守这一裁决,但是部分高校通过重新设计招生政策,重新保留了基于种族的考量。6月11日,保守派智库“曼哈顿研究所”(Manhattan Institute)召开论坛,主题为“短暂趋势还是转捩点?迈向无种族偏见平等的未来之路”。

曼哈顿研究所6月11日举办论坛,聚焦哈佛招生歧视案终审裁决后,大学在执行上出现的挑战和出路。
曼哈顿研究所6月11日举办论坛,聚焦哈佛招生歧视案终审裁决后,大学在执行上出现的挑战和出路。(林丹/大纪元)

论坛探讨了一些大学在招生上“变通”地纳入种族因素的做法是否符合哈佛案裁决的精神,另外也探讨了有主张说用基于社会经济地位(SES)的招生政策替代“种族平权行动”会带来的问题。

讨论分两组,分别是“第一组:无种族偏见的理想与校园反应”,“第二组:阶级与种族偏好以及K-12年级前线”,探讨了平权行动的起源、现状和持久性,反对“多元化、公平和包容(DEI)”倡议的反弹,以及实现教育及其它领域真正平等的道路。

在第一组讨论中,曼哈顿研究所宪法研究主任Ilya Shapiro解释了哈佛招生歧视案裁决的法律含义:大学不得将种族作为招生因素,但可考虑个人经历(如克服逆境),只要这些不是种族的“代理指标”(proxies)。他指出,不同大学对裁决的执行差异显着,一些学校(如哈佛、耶鲁)的种族构成变化不大,一些大学通过“变通”来作为替代变数。裁决结束了以多样性为名进行种族平衡的做法,但执行力度取决于法院和行政机构的监督。

曼哈顿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纽约同源会创会会长陈慧华(Wai Wah Chin)表示,肯尼迪总统最初设立“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是为了让人不再因种族被判断,原意是反对种族歧视,不是用种族作为选拔标准。但该政策已经“变质”,成为“以种族判断人”的工具。 她认为种族配额制度根本是“错误方向”,只是掩盖问题,没有真正解决教育资源不均的根本原因。

陈慧华说,大学使命是追求知识与能力,宗旨是推进知识前沿、训练能力出众的个人,而不是追求肤色、性别或种族的均衡比例;大学招生应回归“能力与品格为本”的招生制度,“多元”的真正意义应该是观点与思想的多元,而不是肤色和出身。

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哲学副教授Andre Archie认为,当前是社会向无种族偏见理念的“转折点”。

在第二组的讨论中,自由派、“进步政策研究所”的项目主任Richard Kahlenberg支持以“基于阶级的偏见”取代基于种族的平权行动,认为这更符合公平原则且获得公众支持。他指出,公众强烈反对基于种族的偏见,但对帮助经济弱势学生的政策有广泛支持。

圣地亚哥大学法学教授Maimon Schwarzschild对“基于阶级的偏见”持怀疑态度,认为虽然表面上比“种族偏见”更具吸引力,但其潜在风险可能更严重。他警告,任何偏见制度(无论基于种族还是阶级)都容易被官僚化并扩张,类似种族偏见如何“吞噬”高等教育的现象。

Maimon Schwarzschild指出,基于阶级的偏见可能需要一套意识形态来证明其合理性,类似于种族偏见下的DEI(多元、平等、包容)和批判种族理论,可能引发类似欧洲20世纪的阶级冲突,导致社会分裂。此外,阶级定义困难,单靠家庭收入或财富不足以衡量,可能导致官僚操纵标准。指出许多经济弱势者是移民或第一代移民子女。若基于阶级的偏见给予他们“不平等的机会”,可能加剧本地选民对移民(即使是合法移民)的反感,进一步推高反移民情绪。

他认为,基于阶级的偏见可能比种族偏见更危险,因为其规模更大、定义更模糊,且容易被滥用,偏离学术择优原则。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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