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繁文缛节 美国礼仪书不朽的内涵

美国在建国前的殖民地时代就很重视礼仪,这在日常生活与文化当中都能体现出来。
只要看看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就能验证这个说法。在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前30年左右,当时14岁的华盛顿抄写了110条16世纪末的法国礼仪规范。许多历史学家都说过,这些准则对华盛顿的器宇和人格影响很大,即使到了今天,他抄录的这本《文明礼仪与社交行为准则》(Rules of Civility and Decent Behavior)的几个版本仍广为流传。

从南北战争到20世纪初期间,美国出版了很多礼仪书籍,这表示当代大众很需要这类指南。不过,在探讨这些书之前,我们要知道,这些礼仪指南是教导男女老少言行举止的准则,不见得反映当时大众的行为表现。
就像时下的礼仪书:布鲁克‧罗姆尼(Brooke Romney)的《52则现代儿童礼仪》(52 Modern Manners for Kids)、朱迪丝‧马丁(Judith Martin)的《假礼仪时代听礼仪小姐怎么说》(Minding Miss Manners: In An Era of Fake Etiquette),也是一样,这些书写的并非现代人的言谈举止,而是教人改进礼仪的建言。假如将来22世纪的人看到礼仪小姐这本书,误以为书中某些带嘲讽的建议就是今日社会文化的真实写照,那就大错特错了。
善用数位图书资源
数位时代的一大福祉,就是只要在笔记型电脑上敲几个键,就能查阅海量的图书。例如,有一个网站汇整了五十几本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礼仪书籍,倘若没有数位科技,这些收藏在大学图书馆里的书大概只有少数学者才能看到吧。
书目里有格莱特‧伯吉斯(Gelett Burgess)写的那本妙趣横生的《别学Goops:乖孩子的礼貌指南》(Goops and How to Be Them: A Manual of Manners for Polite Infants),这本书至今仍在发行。还有一些特定方面的指南书籍,例如阿尔弗雷德․钱伯斯(Alfred Chambers)1900年的《新世纪书信写作法》(The New Century Standard Letter-Writer)、G.R.M.德弗罗(G.R.M. Devereux)的《订婚与结婚礼仪》(The Etiquette of Engagement and Marriage)。另外还有很多书都是社交、职场、家庭等场合的通用礼仪指南。

如果你有兴趣看看这类教养文学(aspirational literature),只要敲几下键盘,就能穿越时空,看到百年前或更久以前的美国生活。例如,翻阅华盛顿的《文明礼仪与社交行为准则》,你会看到诸如此类的告诫:“不可朝火吐痰”;你也能找到各类管教家庭厨师和女仆的指南书。有些内容可能蛮有趣的,不过这些书也像一架架的望远镜,让我们得以一窥前人的生活方式。
这些礼仪书中某些风趣可笑的内容,是作者的反讽法。像1883年无名氏写的《千万不要:写给想融入上流社会的新鲜人之礼仪指南》(Never: A Handbook for the Uninitiated and Inexperienced Aspirants to Refined Society’s Giddy Heights and Glittering Amusement),内容就蛮好笑的,比如第五章“走路”里的这三条告诫:
“千万不要去捡同伴掉落的东西,除非他醉倒了,如果他倒下了,你才顺便把他扶起来。”
“就算你很赶时间,也不要在拥挤的人行道上狂奔,头发飞扬,领带飘到耳朵上,边跑边喊:‘让开!让开!’请叫一辆马车,或买双溜冰鞋吧。千万不要因情绪失控而牺牲仪态。”
“千万不要在街角摆姿势,不要在橱窗前照镜子打量自己,也不要在葬礼队伍旁吹着轻快歌剧小调哨子。”
神秘作家:哈特利小姐
1860年有两本热门礼仪指南:《女士礼仪指南》(The Ladies’ Book of Etiquette, and Manual of Politeness)和《男士礼仪指南》(The Gentlemen’s Book of Etiquette, and Manual of Politeness),作者有点神秘。前者作者叫佛罗伦斯‧哈特利(Florence Hartley),后者作者叫塞西尔‧B‧哈特利(Cecil B. Hartley),但如今我们已知这两人是同一人。这个作者还有别本书,例如丹尼尔‧布恩(Daniel Boone)等美国名人的传记,以及一本刺绣与缝纫指南。

但我们所知也就仅止于此,除了知道哈特利似乎没结过婚之外,我们对她的生平:何时出生、何时去世、住在哪里,一无所知,她的履历几乎一片空白。19世纪中期的其他作家,无论男女,尤其写过多本书的作家,都有留下生平记录。哈特利是否像一些同时期的女作家一样,为了合乎礼教而故意用笔名隐藏身份?还有,她怎么有办法在同一年出版两部礼仪巨作?
不管佛罗伦斯与塞西尔是怎么回事,这两本书至今来看依然出色,其用语清楚明了,且书中的某些礼仪通则,以现代标准来看毫不过时,就如它当初出版时那样的新。
哈特利在《女士礼仪指南》的引言中说:
“真正的礼貌发自一颗善良的心,心地善良的人在任何场合都不会粗鲁无礼。……他们或许完全不懂上流社会的规矩;他们或许在餐桌上表现笨拙、说话不合语法;但他们绝不会说出伤害别人的话。……他们总是设法让人安心自在;他们友善、无私,愿意牺牲自己;他们的言行举止真诚有礼。若有这样的女子,你教她社会礼仪与习俗,教她最优雅的礼节,那她就是一位真淑女、神创造的淑女,只不过她的外在仪表是从世俗社会养成而已。”
哈特利文笔清晰优雅,短短几句话,就道出礼貌的核心意义。从她对礼仪的定义中,也能看到美国平等、共和的精神。哈特利笔下的女子或许不知道在正式晚宴上该用哪一把叉子、不知道怎样得体的问候女主人,但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那是礼貌的真正发源地。
“流逝的很多,但留下的也很多”
(Though Much Is Taken, Much Abides)
小标题这句话摘自丁尼生勋爵(Lord Tennyson)的诗《尤利西斯》(Ulysses),用这句话来形容这些旧时代的礼教(就像哈特利那两本礼仪指南)也颇贴切。哈特利的《女士礼仪指南》大部分篇幅都在讲述化装舞会、晚舞会礼仪、晨间招待会(来客必须准备名片)、旧式结婚礼仪等这些时过境迁的规矩。
对这些主题有兴趣、尤其想以19世纪中期眼光来研究的人,一定能在这本书里挖到宝。书中甚至还有一章专门探讨健康秘诀、一章专门探讨养颜美容技巧。
不过在“杂项”那章里面有一些简短的告诫,或许仍适用于现代人。例如,她提到一种社交场合常见的劣行,可这种行径却很少受到谴责:
“许多人从不说诽谤别人的话,但他们的一个眼神、一声冷笑、耸耸肩膀、嘴唇翘起等表情动作,却比最苛刻的语言更具杀伤力,看起来想法更坏,这种人真的很可恶。如果你能控制好你的舌头,你也能控制好你的表情,当你用一个表情或一个手势来助长诽谤的言语时,你就是个卑鄙邪恶的懦夫。”

未来可期
艾蜜莉‧波斯特(Emily Post)的著作《礼仪》(Etiquette)于1922年出版后,很快就成为畅销书,如今这本书在美国是公认的礼仪经典之作。过了一个世纪,波斯特仍旧是美国的礼仪泰斗。她的后代接管她生前创立的“艾蜜莉‧波斯特研究所”(Emily Post Institute),继续发扬她的理念,并修订与扩充她的著作。

《礼仪》(Etiquette)初版的编辑理查‧达菲(Richard Duffy)在导言中呼应了哈特利60年前(相对于1922年)提出的许多观点。他指出,“惯于讥笑礼仪只是一堆琐碎又是专断规定的那些人”都误解了礼仪的真正精神。他还说:“我们应该要明白,守法的行为与守礼教的文明行为是密不可分的、相辅相成的。”这个观点与哈特利的思想想必也是一致的。
波斯特本人对礼仪的认知与哈特利很像,她认为,礼仪不是只有那些规矩和禁忌,它是善意、体贴和道德的表现。她在书中说:“真正的上流社会(Best Society)并非富人俱乐部,它不会排挤出身卑微的人,它是一群有教养的人组成的社群——他们谈吐得体、举止优雅、熟悉社交礼仪、体贴他人——这些就是放诸四海皆准的上流社会标准。”
从哈特利时代到波斯特时代的60年中,社会风俗和社交规则变化相当大,而从波斯特到今天的一个世纪中,变化甚至更大。比如:出于种种荒谬的理由,今天许多人不愿再使用“绅士”(gentleman)和“淑女”(lady)这两个字眼了。
可是几乎人人都分辨得出举止得体的人(那种让人如沐春风的人)和粗鲁无礼的人(那种七月午后仍会令人发寒的人),男人或许不再习惯向女人掀帽致意,但一个人是否体贴有礼,我们还是可以看得出来的。
哈特利或波斯特的书寓教于乐,值得一读。但最重要的是,这些作家提醒我们,不管是亲朋好友还是陌生人,我们都要尊重对方,以礼相待,这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枢纽。
原文:Manuals of Politeness: The Timeless Essentials of American Etiquette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作者简介:杰夫‧米尼克(Jeff Minick)有四个孩子,也算儿孙满堂了。20年来,他在北卡罗来纳州阿什维尔(Asheville)的家庭学校教授历史、文学和拉丁语。他写了两本小说:《阿曼达‧贝尔》(Amanda Bell)、《翅膀上的灰尘》(Dust on Their Wings),以及两本非小说类作品:《边走边学》(Learning as I Go)、《电影造就人》(Movies Make the Man)。他目前住在维吉尼亚州的弗朗特罗亚尔(Front Royal),也在那里写作。
责任编辑: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