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6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保单豁免强制执行的《保险法》修正草案日前三读通过,金管会将加强后续执行进度。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表示,近期将与银行局、寿险公会、银行公会成立专案工作小组,对各银行宣导修法重点,并监督银行对不得扣押但尚在扣押执行的保单,尽速向法院申请撤销。
立法院3日三读通过《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债务人的寿险保单解约金,若低于中央或直辖市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采1.2倍计算6个月金额的最高标准者,不得作为扣押或强制执行的标的。目前最高标准为台北市,估算约达新台币14万6,730元。
外界关注,法规修正后若为不得强制执行的保单,但已经在法院扣押的案件,是否将撤销?对此,蔡火炎说明,首先,保险局将与银行局、寿险公会、银行公会成立专案工作小组,除了针对各银行进行宣导外,也会监督银行尽速向法院撤销不得扣押、但尚在扣押中的保单。
蔡火炎表示,保险局将另行召集会议,与司法院、各执行法院、法务部及寿险公会、银行公会等单位,研议如何加速撤销不得扣押保单的一致性处理作法。
此外,金管会强调,本次《保险法》修正通过后,涉及后续配合颁布相关公告或子法,第一、金管会将公告相关保险(如小额终老等)不能作为扣押或强制执行的标的;第二、针对向法院查询保单价值、介入权案件行使实务,要建立顺畅的作业流程,以保障各方权益。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