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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超量香烟入境遭重罚 扣押股票秒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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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士林分署(下称士林分署)贯彻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积极执行旅客入境携带烟酒裁罚案件,守护国人健康。一名何姓女子于113年9月间自韩国搭机入境时,因携带未依法申报超逾免税数量之卷烟及雪茄,违反烟酒管理法相关规定,遭裁罚新台币(下同)5万余元及没入,何女在收到士林分署扣押股票命令后,为免影响股票交易,旋即缴清所有欠款。

台北市内湖区一名31岁何姓女子,于113年9月10日及同年月30日分别自韩国仁川与首尔搭机返国时,因携带28.6条卷烟及1,280支非叶卷雪茄,未依法申报迳由免申报台通关遭查获,经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依违反烟酒管理法裁处罚锾5万余元,并没入上开货物。案件于114年4月移送士林分署执行,书记官调查后发现何女持有富乔等上柜股票,遂于同年6月27日依法扣押该等股票。何女发现股票遭冻结后,随即联系士林分署,表示急需解冻股票进行交易,并称当时误以为仅须补申报即可携带超量香烟,未悉相关法规,因而受罚。嗣在执行人员耐心沟通及积极协助下,何女即于7月18日缴清全数罚锾,顺利解除股票冻结。

士林分署提醒民众,出入国境时携带物品应遵守各项海关申报规定,每名旅客携带烟类之免税额度为卷烟200支(即1条),或雪茄25支或烟丝1磅。若超过上述免税数量,应如实申报,否则超量部分将遭没入,并依法裁处罚锾。切勿心存侥幸,以免因违规而面临重罚。如因违反相关规定遭裁罚移送执行,请尽速清缴欠款或办理分期缴纳,以免财产遭查扣执行、被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强制措施。(网址:http://www.sly.moj.gov.tw)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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