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马歇尔——塑造并拯救美国宪法的人

【大纪元2025年08月25日讯】(英文大纪元记者Jeff Minick撰文/柳嵊涛编译)“正如乔治‧华盛顿是美国政治的奠基者,约翰‧马歇尔是美国司法的奠基者。”这一论述出自乔尔‧理查德‧保罗(Joel Richard Paul)的著作《开创先河: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和他的时代》(Without Precedent: Chief Justice John Marshall and His Times)的第一段,并赢得了绝大多数美国法律学者的高度认同。
在其长达34年的任期中,马歇尔引领最高法院,进而引导宪法,无数次穿越政治争议和激烈对立的风暴。他所领导的法院裁定了多起深刻影响美国法律与历史的案件,但如今人们最常记起的,是“马布里诉麦迪逊”(Marbury v. Madison)一案。这起案件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判例之一,因为它确立了最高法院作为司法审查与宪法解释机构的地位,而这也成为最高法院至今最根本的职能。
若我们稍微深入了解一下马歇尔在法庭之外的人生与个性,便能发现他是一位品格高尚、至今仍值得我们敬仰的人。也正是这些品质,帮助彼时新生的共和国度过了许多惊涛骇浪。
战争与和平中的教育

与乔治‧华盛顿和托马斯‧杰斐逊等其他一些弗吉尼亚人不同,约翰‧马歇尔(1755–1835年)出生于弗吉尼亚边境的一个家庭,且家境时常拮据。约翰为家中15个孩子中的长子。他的母亲与杰斐逊有亲戚关系,而父亲则因曾为费尔法克斯勋爵(Lord Fairfax)测量土地而与华盛顿成为朋友。
成年后,马歇尔本人也与华盛顿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并在后来这位将军及总统离世后为其撰写了一部五卷本的传记。他同样认识杰斐逊,1801年,他为杰斐逊主持了总统就职宣誓,但二人间的关系充满了相互敌意与轻视。
在青少年时期以前,马歇尔只接受过一年的正规学校教育,在那段时间里,他结识了未来的总统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除此之外,他主要依靠父亲虽小却极为齐全的藏书自学,由此培养了对英国文学、历史和诗歌的终生热爱。
当独立战争打响时,受华盛顿的激励,马歇尔放下了法律学习,并转身加入了新成立的大陆军。他最初在弗吉尼亚担任中尉,随后加入华盛顿的北方部队,并参加了布兰迪万(Brandywine)、日耳曼敦(Germantown)和蒙茅斯(Monmouth)等战役,其间经历了在严寒无比的冬天坚守瓦利福奇(Valley Forge)。后来他被派回弗吉尼亚训练新兵。由于新兵并未积极加入,他几乎无事可做,于是在1780年春前往弗吉尼亚威廉斯堡(Williamsburg)的威廉与玛丽学院继续攻读法律。
这些经历——坚韧的边境成长环境、对知识的追求以及战争历练,让马歇尔得以接触到各类思想与人群,而这些都为他日后在最高法院的工作奠定了宝贵基础。
浪漫主义者
吸引马歇尔前往威廉斯堡的并不仅仅是法律学习。马歇尔传记作者保罗在《同声同气》(peaking With One Voice)一文中写到:
“若不是因为玛丽‧安布勒(Mary Ambler)——弗吉尼亚财政官杰奎林‧安布勒(Jaquelin Ambler)的13岁女儿,我们今天可能不会拥有现行的宪法。这位被称为波莉(Polly)的少女,是约翰‧马歇尔爱慕的对象。1780年,24岁的马歇尔还是一名陆军上尉,为了追求她来到了威廉斯堡,因为她的父亲当时正在那里任职。最终,在没有部队可带、也无事可做,只能等待波莉年纪足够成婚的情况下,马歇尔便报名参加了威廉与玛丽学院由乔治‧威思(George Wythe)开设的著名法律课程。”
保罗还提到,在课堂笔记中,马歇尔“一遍又一遍地写下波莉的名字”。
六周后,安布勒一家搬到里士满(Richmond)。马歇尔立刻放弃学业,追随波莉到了那里。尽管她的父亲一开始对马歇尔来自边境的背景有所保留,但马歇尔的热情个性、真诚笑容以及对波莉的深情,最终赢得了她的心。16岁时,波莉嫁给了这位时年27岁、热烈追求着她的男子。
他们相互深厚的爱意,可以通过一枚小挂坠的故事体现出来。根据不同的记载,这枚挂坠里要么各藏有他们的一根头发,要么是波莉剪下的一缕头发,以此作为她在最初拒绝求婚后的爱意保证。在他们近49年的婚姻中,波莉一直佩戴着这枚挂坠。直到1831年圣诞节去世前,她虚弱地尝试取下挂坠,但需要丈夫协助方能卸下。随后,马歇尔将挂坠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直至四年后自己去世。
在马歇尔敏锐的司法头脑下,跳动着的是一颗至爱的心。
同一法院屋檐下
这份兼具智慧与热情、法律才能与温暖幽默的独特组合,往往令同僚法官们心生共鸣,自愿追随他的裁决与建议。
1801年,马歇尔出任首席大法官时,约翰‧亚当斯领导的联邦党人与托马斯‧杰斐逊领导的民主共和党间的敌对情绪已达到顶峰。马歇尔支持联邦党和强有力的联邦政府,他深知极端主义和内讧可能毁掉新宪法及整个共和国,因此一直致力于在法官之间达成共识。
为使最高法院法官们团结一致应对猛烈的政治风暴,马歇尔设计了一项巧妙策略:在每年为期两个月的华府任期内,他安排法官们同住在一处寄宿屋内。
他们最初居住在国会山的康拉德与麦克曼(Conrad and McMunn)寄宿屋。傍晚时分,他们会聚集在客厅里,讨论法院的事务、政治话题,以及来自各自家乡的新闻。尽管在数年间他们换了多家寄宿屋,但这种共同生活的做法持续了三十年。
随着时间推移,联邦党任命的最高法院法官渐被持不同法律观点的人替代,但在马歇尔任期的大部分时间内,法院内部仍保持了统一,并具有浓厚的联邦党色彩。在《美国遗产》(American Heritage)杂志文章《伟大的首席大法官》(The Great Chief Justice)中,法学教授弗雷德‧罗德尔(Fred Rodell)将法院的团结归功于马歇尔的居住安排,并指出:
“马歇尔将他的法院变成了一种紧密连结的绅士俱乐部,成员们在华盛顿的同一间寄宿屋里一起生活、用餐、喝酒,在法院开庭期间皆不带妻子。他们一起穿过泥泞或尘土飞扬的街道,往返于国会大厦地下那间小小的法庭;而他们最具决策性的工作,往往不是在正式的办公场所完成,而是在氛围融洽的餐桌旁,在法律讨论与政治评论、甚至纯粹的社交闲聊交织之中,然后又慢慢回到案件本身。在这种亲密且共享的生活环境里,比起在严肃拘谨的正式会议室,马歇尔那自然流畅的口才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共和党人来了又去,联邦党人也来了又去,但马歇尔始终是这一隐修院式集体的王者。”
罗德尔接着指出了马歇尔独特的魅力,这种魅力常常易于让他人接受其观点。
“他之所以能保持这种地位,并非靠摆出威严,也非靠炫耀自己首席大法官的身份,或以严厉冷峻的态度压人。与人们常常想像的那种严肃、冷峻、令人敬畏的马歇尔形象相反,他其实是一位非常讨人喜欢、平易近人、外向且随和的人物,他天生高挑瘦削,拥有一种粗犷不羁的魅力,甚至能将政治上的敌人变成私交上的朋友。”
约翰‧马歇尔对当下的启示

21世纪的前二十五年,美国最高法院正面临着政治化的趋势,而这正是马歇尔二百多年前所担心的情形。媒体评论员和公众常将某位大法官称为保守派或自由派。而负责任命这些法官的国会,通常并非根据候选人的法律职业纪录和专业知识作出选择,而是依据其政治立场及对堕胎等议题的观点。因此,与马歇尔时期的法院不同,如今的裁决很少能达成一致,且一些时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法官的个人信念,而非依照具体案件事实或宪法。
在《开创先河》一书的结尾,保罗写道:
“首席大法官马歇尔生活在一个变革的年代,国家因对立的意识形态而深度分裂。他所处时代的政治与我们当今的一样充满消极与残酷……尽管革命一代遵循着某些礼仪规则(这些规则后来则渐被遗忘),但人们并不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更宽容,他们同样心胸狭窄、斤斤计较、善妒、贪婪和腐败。”
由于约翰‧马歇尔,最高法院通常得以应对这些风暴,成为处于危机中的国家之舟的压舱石。◇
原文:The Man Who Shaped and Saved the Constitution: John Marshall 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责任编辑:叶紫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