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馬歇爾——塑造並拯救美國憲法的人

【大紀元2025年08月25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Jeff Minick撰文/柳嵊濤編譯)「正如喬治‧華盛頓是美國政治的奠基者,約翰‧馬歇爾是美國司法的奠基者。」這一論述出自喬爾‧理查德‧保羅(Joel Richard Paul)的著作《開創先河: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和他的時代》(Without Precedent: Chief Justice John Marshall and His Times)的第一段,並贏得了絕大多數美國法律學者的高度認同。
在其長達34年的任期中,馬歇爾引領最高法院,進而引導憲法,無數次穿越政治爭議和激烈對立的風暴。他所領導的法院裁定了多起深刻影響美國法律與歷史的案件,但如今人們最常記起的,是「馬布里訴麥迪遜」(Marbury v. Madison)一案。這起案件被認為是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判例之一,因為它確立了最高法院作為司法審查與憲法解釋機構的地位,而這也成為最高法院至今最根本的職能。
若我們稍微深入了解一下馬歇爾在法庭之外的人生與個性,便能發現他是一位品格高尚、至今仍值得我們敬仰的人。也正是這些品質,幫助彼時新生的共和國度過了許多驚濤駭浪。
戰爭與和平中的教育

與喬治‧華盛頓和托馬斯‧傑斐遜等其他一些弗吉尼亞人不同,約翰‧馬歇爾(1755–1835年)出生於弗吉尼亞邊境的一個家庭,且家境時常拮据。約翰為家中15個孩子中的長子。他的母親與傑斐遜有親戚關係,而父親則因曾為費爾法克斯勛爵(Lord Fairfax)測量土地而與華盛頓成為朋友。
成年後,馬歇爾本人也與華盛頓建立了深厚的友誼,並在後來這位將軍及總統離世後為其撰寫了一部五卷本的傳記。他同樣認識傑斐遜,1801年,他為傑斐遜主持了總統就職宣誓,但二人間的關係充滿了相互敵意與輕視。
在青少年時期以前,馬歇爾只接受過一年的正規學校教育,在那段時間裡,他結識了未來的總統詹姆斯‧門羅(James Monroe)。除此之外,他主要依靠父親雖小卻極為齊全的藏書自學,由此培養了對英國文學、歷史和詩歌的終生熱愛。
當獨立戰爭打響時,受華盛頓的激勵,馬歇爾放下了法律學習,並轉身加入了新成立的大陸軍。他最初在弗吉尼亞擔任中尉,隨後加入華盛頓的北方部隊,並參加了布蘭迪萬(Brandywine)、日耳曼敦(Germantown)和蒙茅斯(Monmouth)等戰役,其間經歷了在嚴寒無比的冬天堅守瓦利福奇(Valley Forge)。後來他被派回弗吉尼亞訓練新兵。由於新兵並未積極加入,他幾乎無事可做,於是在1780年春前往弗吉尼亞威廉斯堡(Williamsburg)的威廉與瑪麗學院繼續攻讀法律。
這些經歷——堅韌的邊境成長環境、對知識的追求以及戰爭歷練,讓馬歇爾得以接觸到各類思想與人群,而這些都為他日後在最高法院的工作奠定了寶貴基礎。
浪漫主義者
吸引馬歇爾前往威廉斯堡的並不僅僅是法律學習。馬歇爾傳記作者保羅在《同聲同氣》(peaking With One Voice)一文中寫到:
「若不是因為瑪麗‧安布勒(Mary Ambler)——弗吉尼亞財政官傑奎林‧安布勒(Jaquelin Ambler)的13歲女兒,我們今天可能不會擁有現行的憲法。這位被稱為波莉(Polly)的少女,是約翰‧馬歇爾愛慕的對象。1780年,24歲的馬歇爾還是一名陸軍上尉,為了追求她來到了威廉斯堡,因為她的父親當時正在那裡任職。最終,在沒有部隊可帶、也無事可做,只能等待波莉年紀足夠成婚的情況下,馬歇爾便報名參加了威廉與瑪麗學院由喬治‧威思(George Wythe)開設的著名法律課程。」
保羅還提到,在課堂筆記中,馬歇爾「一遍又一遍地寫下波莉的名字」。
六週後,安布勒一家搬到里士滿(Richmond)。馬歇爾立刻放棄學業,追隨波莉到了那裡。儘管她的父親一開始對馬歇爾來自邊境的背景有所保留,但馬歇爾的熱情個性、真誠笑容以及對波莉的深情,最終贏得了她的心。16歲時,波莉嫁給了這位時年27歲、熱烈追求著她的男子。
他們相互深厚的愛意,可以通過一枚小掛墜的故事體現出來。根據不同的記載,這枚掛墜裡要麼各藏有他們的一根頭髮,要麼是波莉剪下的一縷頭髮,以此作為她在最初拒絕求婚後的愛意保證。在他們近49年的婚姻中,波莉一直佩戴著這枚掛墜。直到1831年聖誕節去世前,她虛弱地嘗試取下掛墜,但需要丈夫協助方能卸下。隨後,馬歇爾將掛墜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直至四年後自己去世。
在馬歇爾敏銳的司法頭腦下,跳動著的是一顆至愛的心。
同一法院屋檐下
這份兼具智慧與熱情、法律才能與溫暖幽默的獨特組合,往往令同僚法官們心生共鳴,自願追隨他的裁決與建議。
1801年,馬歇爾出任首席大法官時,約翰‧亞當斯領導的聯邦黨人與托馬斯‧傑斐遜領導的民主共和黨間的敵對情緒已達到頂峰。馬歇爾支持聯邦黨和強有力的聯邦政府,他深知極端主義和內訌可能毀掉新憲法及整個共和國,因此一直致力於在法官之間達成共識。
為使最高法院法官們團結一致應對猛烈的政治風暴,馬歇爾設計了一項巧妙策略:在每年為期兩個月的華府任期內,他安排法官們同住在一處寄宿屋內。
他們最初居住在國會山的康拉德與麥克曼(Conrad and McMunn)寄宿屋。傍晚時分,他們會聚集在客廳裡,討論法院的事務、政治話題,以及來自各自家鄉的新聞。儘管在數年間他們換了多家寄宿屋,但這種共同生活的做法持續了三十年。
隨著時間推移,聯邦黨任命的最高法院法官漸被持不同法律觀點的人替代,但在馬歇爾任期的大部分時間內,法院內部仍保持了統一,並具有濃厚的聯邦黨色彩。在《美國遺產》(American Heritage)雜誌文章《偉大的首席大法官》(The Great Chief Justice)中,法學教授弗雷德‧羅德爾(Fred Rodell)將法院的團結歸功於馬歇爾的居住安排,並指出:
「馬歇爾將他的法院變成了一種緊密連結的紳士俱樂部,成員們在華盛頓的同一間寄宿屋裡一起生活、用餐、喝酒,在法院開庭期間皆不帶妻子。他們一起穿過泥濘或塵土飛揚的街道,往返於國會大廈地下那間小小的法庭;而他們最具決策性的工作,往往不是在正式的辦公場所完成,而是在氛圍融洽的餐桌旁,在法律討論與政治評論、甚至純粹的社交閒聊交織之中,然後又慢慢回到案件本身。在這種親密且共享的生活環境裡,比起在嚴肅拘謹的正式會議室,馬歇爾那自然流暢的口才發揮得更加淋漓盡致。共和黨人來了又去,聯邦黨人也來了又去,但馬歇爾始終是這一隱修院式集體的王者。」
羅德爾接著指出了馬歇爾獨特的魅力,這種魅力常常易於讓他人接受其觀點。
「他之所以能保持這種地位,並非靠擺出威嚴,也非靠炫耀自己首席大法官的身分,或以嚴厲冷峻的態度壓人。與人們常常想像的那種嚴肅、冷峻、令人敬畏的馬歇爾形象相反,他其實是一位非常討人喜歡、平易近人、外向且隨和的人物,他天生高挑瘦削,擁有一種粗獷不羈的魅力,甚至能將政治上的敵人變成私交上的朋友。」
約翰‧馬歇爾對當下的啟示

21世紀的前二十五年,美國最高法院正面臨著政治化的趨勢,而這正是馬歇爾二百多年前所擔心的情形。媒體評論員和公眾常將某位大法官稱為保守派或自由派。而負責任命這些法官的國會,通常並非根據候選人的法律職業紀錄和專業知識作出選擇,而是依據其政治立場及對墮胎等議題的觀點。因此,與馬歇爾時期的法院不同,如今的裁決很少能達成一致,且一些時候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法官的個人信念,而非依照具體案件事實或憲法。
在《開創先河》一書的結尾,保羅寫道:
「首席大法官馬歇爾生活在一個變革的年代,國家因對立的意識形態而深度分裂。他所處時代的政治與我們當今的一樣充滿消極與殘酷……儘管革命一代遵循著某些禮儀規則(這些規則後來則漸被遺忘),但人們並不比我們這個時代的人更寬容,他們同樣心胸狹窄、斤斤計較、善妒、貪婪和腐敗。」
由於約翰‧馬歇爾,最高法院通常得以應對這些風暴,成為處於危機中的國家之舟的壓艙石。◇
原文:The Man Who Shaped and Saved the Constitution: John Marshall 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責任編輯:葉紫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