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8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台卫福部长邱泰源当时允诺,将尽速重新检讨、亡羊补牢,检讨内容一定会涵盖相关公文函释,主动加强行政指导,所有相关单位都应负起责任,全面改善,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卫福部于8月19日发文给各单位补充函释,强调抽血是医事专业技术,应由接受相关抽血训练,且具有效期间执业执照的医事专业人员为之,不因抽血是为了诊断、治疗或人体研究而有不同。
根据最新的补充函释,观诸《医事检验师法》、《护理人员法》、《医师法》所定各该医事人员执行业务的范围,与医事检验师、医事检验生、护理师、护士或医师均受过抽血相关训练,从而得从事抽血者,即应由上开医事人员为之,始能保障接受抽血者的生命及身体健康,并符法制。
卫福部医事司副司长刘玉菁表示,2012年函释的重点其实是在说明,经伦理审查委员会(IRB)通过的研究计划,由医事人员为受试者抽血是可以的。
刘玉菁表示,一般认知的抽血是医疗行为,在医院需有处方笺,如果是在人体研究,由于没有处方笺,因此才认定其不是医疗行为或医疗辅助行为,真正意思是这样,但各界似乎有所误解,认为任何人都可以执行抽血。
刘玉菁强调,抽血是一个医事专业技术,须由经过训练养成的医事专业职类、执业登记中的医事人员执行,才合乎保护受试者的健康与生命,新的补充函释明确定调抽血是医事专业技术,不可随意为之,未来IRB在审查涉及抽血的人体研究案时,就要参考这个补充函释。
责任编辑: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