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高雄永安区维新里长蒋福山,身兼当地宫庙监察委员,他为筹措2025年5月间的建醮活动经费,伙同宫庙主委张男、社区发展协会会计洪男,以自身里长身份向永安工业区厂商“募款”,扬言不配合就发动公安联合稽查、居民陈抗,得手5万元,遭桥头地检署起诉,将由国民法官审理。
桥检调查,蒋福山自2006年起历任高雄县市合并前的维新村村长,县市合并后又接续担任高雄市永安区维新里第一、二届里长,复于2023年12月25日再度担任第四届里长,他同时也担任竹仔港文兴宫监察委员。
文兴宫2025年5月3日至同年5月9日办理进香绕境活动,蒋福山是该活动建醮委员会常务监察,与文兴宫主委兼建醮委员会公关组长张男、维新里社区发展协会会计人员兼建醮委员会出纳洪男共同负责向永安工业区厂商募集活动经费。
蒋福山等3人在建醮活动期间,假借蒋福山的里长身份,陆续向永安工业区内多家公司扬言发动环境污染、消防等联合稽查,过程中以“环保局有时候来查一查”、“看你们是不是要钱都缴去给政府,还是要给地方会比较省”等语恫吓;或放话要利用在地影响力动员居民发动陈情抗议,向业者“募款”10至50万元不等。
其中一家公司高层,因畏惧遭受不利对待,遂决议于同年4月30日“赞助”现金5万元给文兴宫,由洪男收受。桥头地检署25日传唤被告、证人等5人到场,经检察官讯问后,认定蒋、张二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藉势借端勒索财物、《刑法》恐吓危害安全、恐吓取财等罪嫌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日前侦结起诉。
检方指出,蒋福山身为现任里长,依法负责基层自治及为民服务事项,竟藉其职务权势与社会影响力,假借宗教活动募款之名,向辖内厂商施压勒索财物,严重侵害公务清廉、地方自治及正常商业经营秩序。因3人犯行为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依《国民法官法》规定,自今年起由国民法官审理,为《国民法官法》新制上路后的全国首起案件。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表示,蒋福山自去年11月26日停职后,由里干事庄佳纬代理;而他今年1月22日获法院暂时停止羁押,23日由永安区公所依《地方制度法》第78条第二项规定同意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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