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台湾前彰基医师陈尧俐因违法中介病患赴中国换肝遭废除医师执照,引发社会关注。监察委员田秋堇28日表示,境外器官移植病患有高度集中于特定国家、医院及医师之现象,卫福部应该厘清其转介、后续开立抗排斥药之情形,是否符合国际公约及台湾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相关法令规范,并强化境外器官移植通报、追溯及查核机制。
调查报告指出,台湾于2015年修正《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与国际接轨,将有偿中介器官移植纳入刑事处罚。惟本案陈尧俐医师仍于105年起,安排至少9名病患赴中国接受肝脏或肾脏移植,获利约1,466万元,案经法院认定其确实具有“有偿中介器官移植”之犯行,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5年,并命其向公库支付500万元及没收犯罪所得。
监委表示,陈尧俐医师有偿中介境外器官移植行为,彰化县医师惩戒委员会仅处其停业6个月及接受额外20小时医学伦理教育;卫福部医事审议委员会则认定违法情节重大,废止其医师证书。此案突显台湾虽已透过修法与国际规范接轨,惟就涉犯中介器官移植行为之处理,对于相关法令了解及其所涉医学伦理之严重程度仍有待深入教育。
调查报告指出,彰化县卫生局2008年即接获陈尧俐有中介器官移植之检举,却未积极查处,致涉案医师其后仍持续中介病患赴境外移植;法院判决确定后,对移付惩戒程序仍处理迟缓,该局未能采取适当且必要之处置,显有失当。



监委提到,根据卫福部资料,2015年至2025年间,共计通报611名境外移植个案,移植地点以中国为大宗(507人),占比83%;其次为美国、柬埔寨(各37人)。主要境外移植医院包括:中国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长沙中南大学湘雅医学第三附属医院,以及柬埔寨Preah ket Mealea医院。
监委继续说明,国人在中国接受器官移植有82人的主治医师为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袁姓医师,其中接受该名医师移植之病患,有64人返国后于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追踪治疗,其中51人均由A医师开立抗排斥药物。此外,2024年、2025年间赴柬埔寨接受器官移植个案中,有27人之主治医师均为Khun医师。
所以,调查报告指出,就境外移植病患高度集中于特定国家、医院及医师之情形,卫福部本于中央主管机关职权,应该强化境外器官移植通报、追溯及查核机制,厘清是否涉及不当转介,以维护器官移植制度之透明性与合法性。
中国手术台连通台湾诊间?吴欣岱吁彻查
对于监察院的报告,台湾基进台北市内湖、南港区市议员参选人吴欣岱表示,在中国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光是一位袁姓医师就主治了82名台湾人的肾脏移植;而这82人回台后有64人在同一家医院追踪,其中 51人更由同一位医师开立抗排斥药物,这绝对不是巧合,而是“中国手术台与台湾诊间相连”的中介通路与产业链。
她表示,全国有61件个案资料登录不全,依规定可处3万至15万元罚款,但全国却仅处罚过2人各3万元,健保署甚至提不出核扣抗排斥药费用的数据。她呼吁卫福部,应将名单集中现象、转介路径与抗排斥药开立情形逐一查明。
吴欣岱表示,早在2006年卫生署即公告医师中介器官来源不透明者应移付惩戒,2015年《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更将有偿中介列为刑事责任,最重可处5年徒刑并废止医师证书,显示法规早已健全,问题出在执行。
她还原陈尧俐案历程表示,早在2008年1月就有民众检举其喊价300万护送至天津换肝,彰化县卫生局当时查无不法;同年8月警察局传真指陈男收取约200万元护送买肝且亲自进开刀房,陈男坦承后,彰化县医师惩戒委员会却在同年12月决议“不予惩戒”,理由竟是“历年来赴中换肝者为数不少”、“如无前例建议不予惩戒”。
吴欣岱痛批“因为做的人多就不用罚”的逻辑极其荒谬,导致陈男后续于2012及2016至2019年间至少又送9名病患赴中、获利1466万元。甚至直到2025年法院判决确定后,彰化县卫生局仍拖延至2026年5月才开惩戒会,给予“停业半年但可继续看诊开刀”的轻罚,最终是由卫福部中央直接介入废止其医师证书。从首次被检举到废照耗时18年,暴露出地方主管机关严重的失职。
吴欣岱特别点名台北市政府表示,监察院报告显示,全国因境外移植通报不全遭处分的仅台中与台南各1件,身为全台医学中心最密集的台北市竟是“0件”。她质疑台北市卫生局究竟是完全没有案例,还是根本没有落实稽查?
吴欣岱强调,器官移植问题的一端是绝望的病人,另一端可能是连死亡都非自愿的受害者。政府虽无法让每位患者立即可等得到器官,但至少应做到严查打击,绝不能让台湾医师成为器官中介产业链的一环。吴欣岱誓言将持续追查到底,守护台湾医疗伦理底线。◇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