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汽车隔热纸透光率新规范2月28日上路,明定新申领牌照新车黏贴隔热纸者,前挡风玻璃可见光透过率70%以上、前侧窗可见光透过率40%以上,交通部公路局3日表示,目前已有26家共378款型号取得取得合格标识,若黏贴不合格隔热纸将可依法开罚,最重可注销牌照。
因应台湾高温气候环境,许多民众用车习惯黏贴隔热纸降温、降炫光等,但若选用太黑的隔热纸,造成驾驶视线阻碍,影响行车安全。
交通部去年6月30日公布《汽车车窗及挡风玻璃黏贴隔热纸使用指引》,让民众对汽车黏贴合格的隔热纸有所认识,考量国内新车销售模式、民众容易选用、未来检验方式明确,期间多次与车商、业界沟通后,以隔热纸单品管理方式,从源头来推动黏贴隔热纸产品符合标准的新制措施。
公路局3日举办记者会,说明汽车隔热纸透光率法制化管理新制内容。公路局长林福山表示,目前国内车辆共有2300多万辆,去年新领牌的小客车约有41万辆,新制上路后,第一次申领牌照的新车适用隔热纸纳管新制。
林福山说,一般车辆若黏贴隔热纸,建议前挡风玻璃可见光透过率70%以上、前侧窗可见光透过率40%以上,至于计程车及幼童专用车的隔热纸,前挡70%以上、其余车窗及后挡风玻璃均为40%以上。
针对合格隔热纸产品的合格标识,公路局说明,该标识有2种方式,一种是业者自行烙印,其格式由申请者订定,标识内容至少应包含厂牌、型号及可见光透过率,且具备防伪功能;另一种由财团法人车辆安全审验中心核发,应黏贴于车内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处(从车内方向往外看,副驾驶座侧),黏贴张数以1厂牌、1型号、黏贴1张为原则。
公路局表示,目前已有39家业者,468款型号申请标识,已有26家完成合格报告审核,共计378款型号取得取得合格标识。
此外,根据新制,2月28日起新申领牌照新车黏贴隔热纸者,隔热纸可见光透过率列为车辆检验项目,经检验不合格之汽车,若于1个月内仍未修复并申请覆验,或覆验仍不合格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7条规定,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交通委员会召集人李克聪建议,新制实施后,应全面宣导,并鼓励已领牌的旧车驾驶,若发现隔热纸影响驾驶视野与辨识,可尽早更换为合格产品,同时透过滚动式检讨,若发现改善行车安全的成效有限,可考虑订定落日条款,将旧车纳入管理。
李克聪也说,新车规定5年后才需接受定期检验,若有驾驶在领牌后才自行黏贴,却贴到不合格隔热纸,这部分应有临时检验机制。对此,公路局回应,可透过路上拦检、民众检举,通知车辆临时检验的方式来防堵。车安中心执行长周维果表示,若厂商提供不合格的隔热纸,将可依照消保法相关规定由主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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