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3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花莲报导)花莲鲤鱼潭于过年期间发生天鹅船翻覆事故,造成一名9岁男童溺毙。花莲县政府称交通部观光署花东纵谷国家风景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纵管处)在事件发生后,暂停业者营业并请花莲县府制订管理自治法规没有法源依据。对此,纵管处9日回应,交通部早在2010年便决议小船经营应由地方政府规范,呼吁花莲县府尽速补齐法制漏洞。

事故发生后,纵管处于近日通知业者暂停营业,要求必须重新取得营运许可并通过安全检查后始可复业,引发部分业者抱怨影响生计。
纵管处表示,保障游客安全是观光活动的最高基本原则,基于目前环境条件的改变,现有业者经营小船及浮具的营业行为仅有商业登记已然不足。
纵管处指出,为加强确保游客的游憩安全,依据《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要求载客小船、水上脚踏车(天鹅船)暂停在鲤鱼潭的营业行为,待取得主管机关相关许可并检查合格后,才具备营业条件。
针对法源争议,纵管处说,虽然鲤鱼潭位于国家风景区内,但载客小船及浮具业者的“商业登记”与“营业登记”主管机关均为花莲县政府。交通部于2010年1月8日已召开会议决议,小船经营业应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制订自治法规进行管理。
纵管处指出,目前包括台北市、南投县、台南市、高雄市等多个县市政府,均已依《地方制度法》第19条订定载客小船管理自治法规,配合完善船舶经营管理机制。纵管处表示,在3月5日的研商会议中已向业者充分厘清中央与地方的权责归属,目前急需花莲县政府尽速完成法规订定,协助业者重新取得合法的经营依据,让鲤鱼潭观光早日重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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