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冒用登记结婚 河北女子维权半年无果

人气 180

【大纪元2026年05月21日讯】河北女子王女士于半年前,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被他人冒用办理婚姻登记后,维权至今仍未能销婚姻登记。

据大陆财新网和南方周末报导,去年11月12日下午,王女士接到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段家派出所电话称,她的身份证号码被他人冒用与当地一名男子结婚,并育有一个儿子,已经12岁。

起初,王女士以为是诈骗电话,后来在线上政务平台查询,发现自己的确是已婚状态,结婚时间是2013年10月30日。

持有结婚证的另一方昝某某对财新网介绍说,2009年到2010年左右,他到北京打工,认识了在王府井附近的美食街当服务员的王F,交往后二人订婚,2013年结婚。孩子两岁多时,妻子说要回老家看望父母,结果一去不回。

昝某某到王F老家找她,但没找到人。直到2025年11月,他不愿再拖下去,想办理要离婚。于是到属地派出所报案说人口失踪,结果找到王女士那里。

发现“被结婚”后,王女士便向扶风县段家派出所的警察反映情况,警察认为“王F”持有的是河北唐县的户口簿和对应身份证,也是王女士的老家,有可能是户籍地办理证件错误导致的,建议她去找户籍地警方。

2025年11月17日,王女士回到老家,到王京派出所查询户籍信息。但户籍科工作人员表示,当地没有管辖权,建议她到案发地陕西报案。

经法律咨询后,王女士了解到她也可以在居住地报案。两天后,她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窦店派出所报案。次日,她拿到了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但一个月后,王女士向窦店派出所询问进展时,办案警察告诉她,窦店派出所对此案没有管辖权,此前只是受理了案件,但并未立案。

除了向公安机关报案,王女士也尝试向民政、司法部门寻求帮助。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她,王女士并非该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无权要求撤销婚姻登记,若要撤销登记,需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才能办理。

王女士不服,向扶风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县民政局限期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承办人却表示,由于婚姻登记行为已超过行政复议法规定的5年最长期限限制,无法受理。

经过数月维权无果后,王女士于2026年2月2日将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她与昝某某的结婚登记。2月12日,眉县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认为王女士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王女士不服眉县法院裁定,将该案上诉至宝鸡市中级法院。5月19日,王女士收到宝鸡中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其上显示,撤销上述眉县法院不予立案的行政裁定,并指令该院予以立案。

王女士称,维权半年其已耗尽体力,无论警方调查抑或是行政诉讼,只希望能尽快推动解决。目前,她仍在等待结果。

责任编辑:高慧

相关新闻
三退声明精选(2026/05/20)
套取科研经费1400万 福建一博士后获刑8年
煤矿企业越界开采 致山西明代长城遭拦腰截断
陆企爱尔眼科补税5.24亿 市值一日蒸发38亿元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