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天睿澳洲悉尼报导)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起诉亚马逊在Prime会员订阅合同中加入不公平条款,涉嫌违反《澳洲消费者法》。
该机构表示,2023年11月至2025年8月期间,亚马逊澳洲公司与超过100万名年度Prime会员签订的合同中,包含5项不公平合同条款。这些条款允许亚马逊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作出对消费者不利的变更,而无需向订阅用户提供任何补救方案。
据称,亚马逊澳洲公司依据其中一项或多项不公平条款,于2024年7月在澳洲Prime Video服务中引入广告,希望继续享受无广告观影体验的用户,必须额外支付每月2.99澳元。
这意味着即使年度会员此前已一次性支付79澳元购买全年服务,仍需额外付费才能维持原本的无广告体验。
亚马逊美国公司也被控明知相关行为并参与其中。
根据监管机构的指控,亚马逊美国公司参与起草了包含不公平条款的澳洲合同,同时作出了在全球Prime Video推出广告的决定,并协助在澳洲实施。
竞消委主席卡斯-戈特利布(Gina Cass-Gottlieb)表示:“所有企业都必须确保其与消费者签订的标准格式合同,在双方权利与义务之间保持公平平衡。”
“违反不公平合同条款规定可能面临巨额罚款。我们强烈建议所有企业,尤其是提供订阅服务的企业,全面审查合同内容,确保符合《澳洲消费者法》。”
《澳洲消费者法》有关不公平合同条款的规定旨在保护议价能力、专业知识及协商能力相对较弱的消费者和小企业,免受格式合同中不公平条款的侵害。
合同条款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能被认定为不公平条款:导致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严重失衡;该条款并非保护受益方合法利益所必需;一旦执行,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或其它损害。
《澳洲消费者法》第25条列举了若干可能属于不公平条款的情形,其中包括允许一方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或单方面改变所提供服务的性质或内容等条款。
责任编辑: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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