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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放宽苹果芬普尼标准 食药署:不实讯息

卫福部次长林静仪。(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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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7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 台湾台北 报导)近日有脸书贴文谣传“食药署放宽苹果农药芬普尼残留标准6倍”,引发大众担忧吃到“毒苹果”。对此,食药署澄清,此次调整的农药成分为“芬普宁”,且食药署从未订定过苹果的芬普尼残留标准。针对社群平台散布的不实讯息,将搜集贴文内容及相关事证,移送地方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同时函请Meta协助处理,避免错误资讯持续扩散。

立法院13日举行“校园食品安全把关机制及致癌油事件因应作为”专题报告,卫福部次长林静仪于会前受访时表示,各国农药残留标准都会依据国际贸易需求、各国农业使用情形及毒理学专业评估订定。长期以来,不论是进口水果或台湾出口农产品,都必须符合食安规范并接受检验,相关制度已行之有年。

食药署食品组长许朝凯也于13日受访表示,此次调整的农药成分为芬普宁(Fenpropathrin),并非外界混淆的芬普尼(Fipronil)。

许朝凯解释,芬普尼属于环境用药,并非农药用途;芬普宁则原本就可使用于蔬果,像葡萄、莲雾等作物均订有个别残留标准。过去苹果适用“梨果类”的共同标准,此次则比照葡萄、莲雾等作物,改采苹果专属的个别标准,并非放宽农药使用限制。

他指出,这项标准调整是由跨国公司于2022年提出申请,依规定提供符合用药规范的残留试验资料,经评估后依科学依据订定,主要是反映实际用药情况,并非因应美国压力或台美贸易协定而调整。

许朝凯强调,农药残留容许量的订定,会综合考量国内外毒理资料、田间残留试验结果,以及国人日常饮食摄取量进行风险评估,不存在所谓“政治交换”或“受外力要求放宽标准”等情况。

食药署最后提醒,未经查证、缺乏事实依据的食品安全相关讯息,可能造成民众误解,也可能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6条之1,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拘役或100万元罚金,呼吁民众转传前务必先查证。◇

责任编辑:晓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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