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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民族团结法涉跨国镇压 美欧政府关切

中共民族团结法涉跨国镇压 美欧政府关切
中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生效,美国和欧盟周四(7月2日)对此法表示关切。示意图。(大纪元制图)
2026-07-03 24:54 中港台时间|07-03 01:1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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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7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夏雨综合报导)中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生效,美国和欧盟周四(7月2日)对此法表示关切。该法律为中共针对境外人士采取行动提供法律依据。

中共于3月通过了这项法律。新法第63条规定,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若“旨在破坏中国(中共)民族团结与进步或制造民族分裂”,均须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条规定,所有中国公民均有“维护民族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反对任何“外部势力”以“民族、宗教和人权”为借口干涉民族事务。

美国:将保护个人免受过度管辖侵害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称中共该法律“存在问题”,因为它迫使身处中国境外的人员“积极推动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团结’议程,否则将面临中共当局的报复”。

“美国将维护自身主权,并保护个人免受外国政府和政权的过度管辖侵害;这些政府和政权试图在美国境内压制、恐吓、骚扰、伤害或胁迫相关人员。”国务院发言人表示。

近年来,美国加强了对1917年《间谍法》部分条款的执行力度,该法律旨在遏制外国代理人在美国领土上的活动。2023年,有人因涉嫌在纽约运营中共“秘密警察站”而被起诉。

保护卫士报告显示,中共政府在美国的纽约市、洛杉矶、旧金山、休斯顿设有秘密警察站。

欧盟反对跨国镇压

欧盟发言人在也一份声明中表示,该法律可能会进一步限制少数民族在文化、语言和宗教方面的权利。

该发言人补充道,应根据国际人权标准及北京在联合国框架下的承诺来维护这些权利。

“我们对该法律的域外适用表示关切。欧盟反对违反国际法的第三国立法域外适用。”该发言人说道。

“我们呼吁任何第三国不要试图在欧盟境内或其它地方实施跨国镇压。”

人权组织此前曾指责中共试图利用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促使外国政府在境外逮捕那些因政治因素而被中共通缉的人员。

台湾陆委会:该法通过恶意跨国镇压手段进行恐吓与胁迫

这项法律在台湾引发了担忧,人们担心该法可能为中共追捕其视为“分裂分子”的台湾人提供法律依据。

台湾陆委员周四发表声明称,台湾政府将与理念相近的国家合作,“抵御中国共产党的威胁”。

声明补充道:“这是通过恶意跨国镇压手段进行的恐吓与胁迫。”

中共法律体系在台湾并无管辖权或权威,而台湾政府也拒绝承认中共主权主张。

国际特赦:该法可被用来对跨国镇压辩护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表示,第63条可能被用来为针对海外公民和活动人士的跨国镇压行为辩护;这些人受到据称由中共非官方“警务站”以及学生或文化团体组成的网络监控。

国际特赦组织副区域主任莎拉‧布鲁克斯(Sarah Brooks)本周表示:“无论何人、身处何地,只要和平倡导中国少数群体的权利,都可能被定性为破坏‘民族团结’。”

布鲁克斯指出,在此语境下,“团结”并非指“不同社群间的谐和”,而是指与北京的政治路线保持一致。

(本文部分参考了路透社的报导)

责任编辑:任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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