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瑞昌综合报导)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周二(7月21日)发布公告,就是否进一步禁止列入“受管制清单”(Covered List)的“外国制军用级无人机”及其关键组件的进口、销售与行销征求公众意见,以防堵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风险。
同时,FCC也延长部分可信赖无人机和关键零组件的在美豁免期限,以强化美国本土的无人机制造市场。
新禁令
FCC表示,拟议措施主要针对外国生产“军用级无人机”系统,包括重量达55磅(约25公斤)以上、具备喷洒“经济毒剂”(Economic poison,指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落叶剂及消毒剂等用途的化学药剂)能力、配备或整合具备热成像功能的感测器、搭载光达(LiDAR)系统、支援自动对接充电站(docking stations)、可整合国防装备,以及具有蜂群协同能力等七类特征的机型。
FCC指出,重量较大的无人机通常具备更高载重、更长航程及更佳续航能力,可执行广域监控、电子战及物资补给等任务;搭载光达系统的无人机则可在树林等复杂环境建立高精度三维地图,并在GPS讯号受限时协助自主导航;对接充电站能做到24小时全天持续运作;专为整合国防装备设计的无人机,极易被改装为低成本的精确打击武器;具备蜂群协同能力的无人机,更可能突破既有防空系统,对公共安全及国家安全带来更高风险。
FCC表示,若提案最终获得通过,新规预计于刊登《联邦公报》180天后生效;这项禁令不会影响已购买的相关无人机,消费者仍可继续使用;禁令也不适用于美国政府采购,不适用于非军用级无人机或关键零组件。
之前,FCC于2025年12月宣布,将大疆(DJI)无人机以及其它外国制造的无人机,以及无人机关键零部件加入“受管制清单”,并将禁止大多数新型号无人机的进口或在美销售,理由是这些外国无人机和零部件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不过,禁令只适用于新款的无人机。(延伸阅读:《美国将大疆等外国无人机列FCC管制清单》)
一旦被列入“受管制清单”后,将受到以下限制:1. 不得取得新的FCC设备认证(Equipment Authorization);2. FCC不得再核发新的设备许可;3. 美国联邦政府不得利用某些联邦补助购买相关设备。
值得注意的是,列入FCC“受管制清单”并不代表所有产品立即全面禁止进口或销售,现行制度主要限制新产品取得FCC设备认证。
本次提案,则是FCC针对清单上的设备寻求“进一步禁令”,旨在全面防堵非联邦政府用户进口、行销或销售仍列于FCC“受管制清单”上的外国生产军用级无人机及相关零组件,以堵住现行制度可能存在的漏洞。
给可信赖供应链的豁免
在收紧限制、打击红色供应链的同时,FCC也宣布延长对可信赖供应链的部分豁免措施。
对于列入美国战争部“蓝色无人机”(Blue UAS)清单的无人机及关键零组件,以及符合《购买美国产品法》(Buy America)规定(即在美组装且美国制零组件价值占比至少达65%)的产品,其豁免期限将延长至2028年1月1日。
此外,FCC永久取消了已获得战争部“有条件批准”(Conditional Approval)无人机及零组件的到期日限制,确保这些承诺将生产线移回美国的厂商,未来不会仅因期限届满而面临限制。
FCC解释,自去年12月启动“受管制清单”行动以来,已有超过40亿美元流入美国本土的无人机及相关制造业,不仅开启了数十万平方英尺的制造工厂,还创造了数千个就业机会。
FCC也表示,这次延长了关键豁免期限,对那些投资美国或正在争取“蓝色无人机”或“有条件批准”的无人机制造商的决策,提供了更大的确定性。
打击产地造假
同日,FCC对奥德赛机器人公司(Odyssey Robot)展开撤销程序,指控该公司在取得FCC相关设备授权时,谎称其无人机是在美国生产,意图规避产地禁令。
背景
这项提案是FCC近年持续收紧外国无人机管制措施的一环。
许多美国国会议员主张,中国的无人机对美国国安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上周,FCC已针对几家特定中国公司制造的受管制设备征求禁售意见。
2026年7月是迄今为止影响无人机系统(UAS)市场的监管行动最活跃的月份之一,FCC、美国司法部(DOJ)与国土安全部(DHS)采取了跨机构协同行动,其核心目标是以国家安全为由,大幅收紧对无人机的监管与限制,并提升反无人机能力。
这些举措表明,美国政府上下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以缓解与无人机系统技术相关的安全隐患。
总部位于中国的全球最大无人机制造商大疆(DJI),于今年2月对FCC的相关措施提起诉讼,质疑FCC的限制缺乏法律依据。大疆的营收有8成来自中国以外的市场,其在美国的消费型无人机、急难救助型无人机等市场方面拥有高市占率。
责任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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