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报导)澎湖县政府业于2018年6月5日公告,每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为白棘三列海胆(即马粪海胆)开放采捕期,但当地一名欧姓男子,竟于今年6月禁捕期间持手捞网违法采捕16颗,被海巡署第七岸巡队人员当场查获。澎湖地院日前依违反《渔业法》判刑3月,并科罚金8万元。
判决指出,澎湖县政府早于2018年就已公告,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为马粪海胆开放采捕期,自每年9月1日起至翌年6月30日止皆为禁捕期,期间全面禁止采捕、处理、贩卖或持有马粪海胆。但欧男仍于今年6月3日晚间7时许起至9时16分许止,在澎湖马公海水淡化厂第一厂岸边海域,徒手非法采捕马粪海胆16颗。
案经海巡署金马澎分署第七岸巡队人员于执行巡逻勤务时发现,当场人赃俱获,移送澎湖地检署侦办;经检方侦结后,依法起诉,并建请法官判处有期徒刑5月、并科罚金5万元。
澎湖地院审酌,近年马粪海胆资源量明显下降,政府持续投入种苗放流、生态复育及繁养殖技术,并透过禁渔期管制维护海洋生态,但欧男却为一己私利违法采捕,不仅破坏海洋资源保育,也影响守法渔民权益。虽然他在侦查期间坦承犯行,但对案情仍有避重就轻、饰词辩解情形,犯后态度难认良好。
法官考量,欧男没有前科及采捕数量、个人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处有期徒刑3月、并科罚金8万元。若单纯以罚金计算,平均每颗海胆代价高达5千元;若加上3个月徒刑易科罚金9万元,等于每采捕1颗海胆必须付出约1.1万元的代价。◇
责任编辑:唐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