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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拾手机未送警不知已触法 桃警安抚情协助物归原主

桃园警察分局大树所副所长黄俊凯呼吁,民众如拾得他人遗失物品,应主动送交警察机关或相关单位处理,以免触犯侵占遗失物罪而须负担法律责任。(徐乃义/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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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7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被害人于7月27日骑乘机车时,置放于脚踏板上的手提袋不慎掉落地面,当下立即停车捡拾散落物品,却发现手机已不见踪影。被害人随即向附近店家请求协助调阅监视器,发现有一名老妇人将手机捡起后带离现场,立即向桃园警察分局大树派出所报案。

员警受理报案后,立即进行追查,循线查知拾获手机的老妇人身份,并前往其住处访查。经老妇人先生表示,老妇人已年逾80岁且有重听情形,加上不识字,当时见手机掉落路旁,担心遭车辆辗压损坏,便顺手捡起带回家中,并不清楚应送交派出所处理,也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员警考量两位长者年事已高,担心情绪过于紧张,不断耐心安抚说明相关程序,并顺利协助取回手机发还失主。相关案情,警方仍将依法厘清侦办。

桃园分局呼吁,民众如拾获他人遗失物,应尽速送交邻近派出所或通知失主领回,切勿自行占有或带回家中保管,以免因一时疏忽而触犯侵占遗失物等相关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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