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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拾手機未送警不知已觸法 桃警安撫情協助物歸原主

桃園警察分局大樹所副所長黃俊凱呼籲,民眾如拾得他人遺失物品,應主動送交警察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理,以免觸犯侵占遺失物罪而須負擔法律責任。(徐乃義/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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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被害人於7月27日騎乘機車時,置放於腳踏板上的手提袋不慎掉落地面,當下立即停車撿拾散落物品,卻發現手機已不見蹤影。被害人隨即向附近店家請求協助調閱監視器,發現有一名老婦人將手機撿起後帶離現場,立即向桃園警察分局大樹派出所報案。

員警受理報案後,立即進行追查,循線查知拾獲手機的老婦人身分,並前往其住處訪查。經老婦人先生表示,老婦人已年逾80歲且有重聽情形,加上不識字,當時見手機掉落路旁,擔心遭車輛輾壓損壞,便順手撿起帶回家中,並不清楚應送交派出所處理,也不了解相關法律規定。

員警考量兩位長者年事已高,擔心情緒過於緊張,不斷耐心安撫說明相關程序,並順利協助取回手機發還失主。相關案情,警方仍將依法釐清偵辦。

桃園分局呼籲,民眾如拾獲他人遺失物,應儘速送交鄰近派出所或通知失主領回,切勿自行占有或帶回家中保管,以免因一時疏忽而觸犯侵占遺失物等相關法律規定。◇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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