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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噪音超过15分贝未改善 最重吊扣牌照6个月

环境部6日表示,配合《噪音管制法》修法,订定相关裁罚基准,并明确规范“情节重大”认定标准,包括噪音值逾管制标准值15分贝。示意图。(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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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7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不少车辆以原厂排气管完成检验后,再改装排气管上路,导致深夜或清晨噪音扰民。环境部6日表示,配合《噪音管制法》修法,订定裁罚基准,明确规范“情节重大”包括噪音值逾管制标准值15分贝,在夜间或特定噪音管制区违规2次且未改善者,最重可处吊扣牌照6个月。

《噪音管制法》部分条文修正,机动车辆若发出超过噪音管制标准的声音,罚锾由原本新台币1,800元至3,600元,提高为3,600元至3万6千元,情节重大且逾期未改善者,得吊扣牌照6个月。

环境部同步修正“违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罚基准”,环境部表示,本次修正裁罚基准与订定的认定要点,可提供各直辖市、县市环保机关更明确且一致的裁罚依据,并加强管制夜间噪音及累犯等严重扰民行为,维护民众生活环境安宁。◇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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