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锋:胡锦涛以“宪法”作武器

凌锋

标签: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月2日讯】胡锦涛担任总书记以后所做的公开活动中﹐有两个活动值得注意﹕一是在12月4日举行了一个纪念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的大会﹐他在会上发表讲话﹔一是在12月26日进行新一届政治局成员的第一次集体学习,由他亲自主持,听专家讲解宪法。

作为至今仍然有强烈革命色彩的中共﹐开展这些活动﹐不会是为纪念而纪念﹐为上课而上课﹐而是必然有其“现实意义”。因此通过这两个活动﹐似乎表明胡锦涛要加强“法治”作为他的新政。“法治”是谁也提不出反对的理由﹐不论是统治者或被统治者﹐也都需要用宪法和法律来规范。但是胡锦涛一上任就突出这一点﹐仍然是一个不可忽略的信号。就是先不去说这两个活动的具体内容﹐单从表面现象看﹐也是值得玩味的。

第一﹐1982年宪法是改革开放初期胡耀邦时代的产物﹐那时也是奠定胡锦涛作为“第三梯队”地位的开始﹐胡锦涛被视为“团派”﹐也是那时开始。

第二﹐由学者专家给领导人上课﹐也是胡耀邦担任总书记以后的“新生事务”﹐胡锦涛一上台就这样做﹐也是展示他对这个做法的肯定和重视。

第三﹐选择在12月26日毛泽东诞生日来给领导人上宪法课﹐明显是针对毛泽东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而来。

从实质内容来看﹐胡锦涛在“法治”上也的确可以做很多文章。例如﹐他在纪念八二宪法的演说中说﹕“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如果注意到“最重要”、“最大”、“最高”,而“武装力量、各政党”是在宪法之下﹐胡锦涛的目的就似乎呼之欲出了。

刘少奇在文革期间被批斗时﹐曾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要同毛泽东理论﹐他这个国家主席怎么可以没有根据任何法律和程序就随便被“靠边”﹑“打倒”?但是毛泽东根本就不理睬他﹐使他活活的被折磨到死。

“以史为鉴”的胡锦涛﹐在江泽民还没有动手收拾他时﹐让全国和他的政治局常委同人认识宪法的重要性﹐或许是“防患未然”吧﹖除了作为防御之用﹐将来要反击﹐从江泽民手中拿回军权﹐宪法也是重要的武器。至少﹐江泽民的“枪指挥党”和“垂帘听政”在宪法里面找不到任何根据。就是政治局常委中多江泽民的人马而胡锦涛难以控制﹐也只能靠宪法来驯服他们﹐

给政治局常委们上课的许崇德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老师。我就读时不认识他。八○年代后期﹐他作为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委员﹐常到香港开会﹐他同其他三位中国法律专家被称为“四大护法”。我当然不会认同他们用基本法来达到操控香港的目的﹐也在报章上为文批评。但是在校友会的活动中﹐我们还是友好相处﹐他也不避我这个“反中乱港”人士。我后来也知道他在反右中吃过大苦头﹐心里其实什么都明白﹐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现在﹐他又“人在江胡”了﹐不知道他在讲课中﹐能否教几招给胡锦涛﹐如何对付那蛮横的“父皇”﹖

中共的所谓“法制之父”彭真﹐在八○年代中期担任人大委员长时曾经哀叹党大还是法大﹐他都搞不清楚。如今中共在党大还是法大还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又“与时俱进”的加了一个“军”﹐于是军大﹐还是党大﹐又或者是法大﹐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了﹐陷入“三角恋爱”的旋涡中。胡锦涛要以法治作为武器﹐在没有推动政治改革的情况下﹐在一党专政而不是三权分立的情况下﹐又谈何容易﹖

原载观察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陈劲松:换汤不换药
传胡锦涛指不能用专政手段压制反对声音
林保华:中美恢复军事交流,江泽民更具威胁
【纪元专栏】范英着:中共二次振翼西柏坡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