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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尼加拉瀑布不死的男子被逐出加拿大

2003-10-24 20:4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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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3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加拿大法官今天放了日前在没有安全装备下跳尼加拉瀑布不死的琼斯,并要他离开加拿大。

在琼斯的家人付出一千加币,约合新台币两万六千多元的保释金后,琼斯告诉大批簇拥他的记者说,那天他跳下尼加拉瀑布时,感觉伸手摸到了上帝的脸,上帝还对他微笑。琼斯说,他对自己还活着感到高兴,不过他希望不要再有人步他后尘。说完之后和一位电视台人员驱车离去。

法官要四十岁、住在美国密西根州的琼斯离开加拿大,除了出庭时,不得再到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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