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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天安门跳河申冤遭寻衅滋事起诉

2003-11-12 12: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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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二日电)中国大陆当局对于上访民众自焚、自杀事件越来越不耐烦,为了避免形成社会效应,当局决定对以激烈手段反映冤情、表达个人诉求的“闹事者”进行重罚,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在天安门跳河的一名拆迁户,昨天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审查起诉。

据京华时报报导,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昨天分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爆炸罪”,起诉在“十.一”期间,于天安门前抗议的民众叶国强、张理积。

当局指称,叶国强因对个人拆迁补偿问题不满,多次在天安门地区、政府机关门前和使馆区“寻衅滋事”,“刻意制造不良影响以达到个人目的”。尤其在十月一日上午十时许,叶国强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南门前,伺机跳入金水河内,造成众人围观、秩序严重混乱,对此,北京市检查院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

至于对张理积的起诉,调查结果指称,张理积为福建福州人,一九九七年五月,其妻子儿女遭到绑架,儿子被杀害,妻子、女儿受伤,其后因为经营生意不景气等多种原因,张理积对当地政府不满,于是在天安门广场前抛撒传单并爆炸自焚,因此予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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