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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宣示:党职公职人员退出广电媒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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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1日讯】民进党中常会今天决议,全力支持党政军退出广电媒体,党、公职同志必须遵守并贯彻这项决议。民进党中常会责成立法院党团于本会期完成相关广电法规的修正,并呼吁其他政党回应民意的呼声,支持党政军全面退出广电媒体,尽速通过相关广电法案的修正,以健全媒体环境与民主制度。

据中央社2月11日报导,关于党、公职人员指称的定义范围,民进党中常会建议:“党职人员”部分,是以中央级的各级党级干部及县市层级的主委或评议委员会主委以上的干部。“公职人员”建议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二条指称的六大项对象:一是总统、副总统;二是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院长和副院长;三是所有的政务官;四是有给职的总统府资政、国策顾问及战略顾问;第五是依法选举产生的乡镇市以上政府机关首长;第六是县市级以上的各级民意机关民意代表,包括国会议员。

民进党今天下午召开中常会,兼任党主席的陈水扁总统亲自主持,会中讨论“党政军退出广电媒体”案,在听取提案人中常委柯建铭及政策会执行长林浊水的补充说明与立委罗文嘉报告立法进度后,作成以下决议:

一、全力支持党政军退出广电媒体,并责成立法院党团于本会期完成相关广电法规的修正。党、公职同志必须遵守并贯彻这决议,完成党长期以来追求的理想。

二、过去政府部门藉由持股介入部分媒体的经营,未来必须全面退出,并且限期完成。有关执行方式,请行政部门及立法院党团邀集民间团体寻求共识,近期内提出具体方案及时间表,向中常会报告。此外,外界对于中资介入国内媒体的疑虑,也请有关单位密切注意。

三、维护一个公开透明、公平干净的媒体环境,不仅是民主社会的基础,也是民进党执政的使命之一。民进党以身作则,期许社会各界,包括所有媒体工作者,共同创造一个优质的舆论空间,提升台湾民主的品质。

民进党中常会在无异议的情况下,作成以上决议。会议过程中,陈水扁逐一询问中常委及党务干部意见。

在中常会后例行记者会中,民进党说明,民主政治中,广电媒体扮演着第四权的角色监督政府,如果政党与政治人物介入媒体经营,必然会影响民主社会的正常运作。长期以来,民进党一向支持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也严厉批判操弄媒体的党国体制,因此,民进党的“行动纲领”明白宣示“电视台及广播电台频道为全民所有,反对政党拥有频道”,这个立场从来没有松动过。

民进党指出,在过去以党禁报禁作言论箝制的威权政治下,大众媒体成为由国民党把持的一言堂。为了突破媒体垄断,争取更开放的言论自由,许多同志以创办党外杂志、创设广播电台乃至电视台的行动,将民主的声音带入台湾每个角落。直到一九九三年有线电视台合法化、开放广播电台设立、一九九七年开放第四家无线电视台设立,长期的争取言论自由行动才算开花结果。民进党强调,在过去的历史脉络里,同志的努力是台湾民主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然而,广电开放十年了,言论环境也与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时代有了很大的不同。让党政军退出广电媒体,既是社会的期待,也是民进党同志必然要尽的责任与义务。因此,中常会作成相关决议。今天民进党作出决议,也许是民主的一小步,但是未来的历史将会记载,台湾过去几十年党国操控媒体的时代,终于在民进党执政的时候划下句点,这就是民主的价值,也是政党轮替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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