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二十日电)“镜社论坛”与多位传播学者今天在一场研讨会表示,在政府、媒体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媒体应强化自律机制,才能免于包括公权力在内的诸多“他律”介入,学者也担心,这次行政院新闻局管制媒体所衍生的风波,恐将使台湾的人权指标受损,政府不宜介入媒体管制。
新闻学教授郑贞铭指出,媒体是民主国家公认的“第四权”,天生就要监督政府,他相信没有一个记者愿意像宠物一样,只想讨好政府这个主人,他肯定新闻媒体须自律,但这个过程是媒体本身不断提升新闻素质、记者在职进修及社会上各种评议组织,政府可做的只是加强国民的媒介素养教育,做为公民教育的一环。
镜社社长葛永光则以政治学的观点说,民主步进党执政后,显然采取“大政府”的认知,什么都要管,这与当代民主国家多主张“小而美政府”的趋势背道而驰,也与民进党多年来自由主义的理念不同,他认为,尽管表面上政府已停止管制媒体的举动,但藉由成立所谓“新闻公害防治基金会”等,实际上还是在管制媒体。
台大新闻研究所教授谷玲玲指出,媒体应认知,当前的社会环境,如果不真正落实自律,就会有许多“他律”的势力伸入,因此,这次她在肯定媒体捍卫新闻自由之余,也应同样捍卫新闻品质,媒体应将自律机制文字化、公开化,且应考虑藉由整并与合作的方式,提升国际竞争力。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杨丽环(桃园县)认为,“媒体是乱源”应从功能角度来看,所谓“乱源”代表的是“多元”,媒体代表社会各项领先的指标,职责就是发现问题,政府不应再以“二分法”的思维,将媒体画分为好与不好。
新闻评议会秘书长、铭传大学大众传播学系主任吕郁女也说,新评会长期以来即在做检视媒体及接受申诉的工作,应强化民间角色的新评会监督功能,不应漠视新评会。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提升媒体品质应从自律及民间单位的监督,政府不应介入;他们也担心,新闻局这次的风波将成为明年美国国务院人权报告中,台湾的负面评价,将损及台湾的国际形象,政府宜重视。(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