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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对违反SARS隔离令者处分有据

2003-04-28 19:59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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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二十八日专电)菲律宾政府宣布,当局拥有足够的法律,处分违反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相关隔离及检疫命令的民众。

基于据报部分民众违反政府针对SARS的防护措施,菲律宾司法部作出上述表示。

司法部副部长古蒂莉丝(MerceditasGutierrez)说,法律规定,在未获检疫官员批准的情况下,民众不得随意进出隔离中心。

古蒂莉丝说,违反SARS隔离检疫命令的民众,视法院判决,可面临一年有期徒刑,或科以二千披索的罚金。

她说,菲律宾第一二三号共和国法令,也就是隔离检疫法,以及总统府第八五六号政令,也就是卫生法,均对违反SARS隔离检疫之行为,有详细的规定。

她进一步指出,船舰及飞机上的人员若被发现违反隔离检疫令,将视海关官员的决定,科处高达一万披索(约一百八十九美元)的罚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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