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28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电)中国大陆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今天通过新的“居民身份证法”,该法扩大了身份证的适用范围,规定未满十六岁的中国公民可以领取身份证,而军人和武警也可以申领身份证。
据中新社报导,“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法申领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则可以依法自愿申领身份证。至于原条例规定共军和武警不领取身份证﹐而用军官证等证件证明身份。新法则指出,共军﹑武警将同样可以申领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