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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香珍官司再败 判赔五千万美金

2003-07-13 04:5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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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瀛旧金山十一日专电)旧金山高等法院今天裁定﹐盛香珍食品公司必须为一名因吃盛香珍生产果冻噎死的男童之死负责﹐并判盛香珍应赔偿被告高达五千万美元﹐相当于十七亿两千万台币。

前年二月,家住波士顿的华裔二岁男童杰佛瑞﹐在吃盛香珍椰果冻的时候,被卡在喉咙里的果冻噎住昏迷成植物人。杰佛瑞的父母在医师认定无法救治的情况下,于九天后拔除呼吸器。杰佛瑞于二天后死亡。

杰佛瑞的家属在2002年二月﹐于旧金山附近的盛香珍经销商所在地﹐向圣马刁县高等法院提出控告。

杰佛瑞的家属今天在法庭得知判决相当激动﹐并将表示要研究台湾法律﹐寻求获得赔偿的途径。本案也是两个月以来,盛香珍在美国的连续第二起巨额赔偿官司败诉。今年五月,加州圣塔克拉拉法院,也因为一名菲律宾女童蜜雪儿吃盛香珍被噎死﹐而判处盛香珍应赔偿受害者家属一千六百七十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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