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赖昌星律师:中国证据不可信

2003-07-16 22:0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纪元7月16日讯】BBC7月16日报导/福建远华集团走私案主要嫌犯赖昌星及其妻子试图争取加拿大法庭推翻移民当局的判决,让他们可以得到政治避难的申诉续有新发展。赖昌星的代表律师声称,来自中国大陆当局的证据不可信。

此前,加拿大移民事务审查小组已经拒绝两人的避难申请。如果,加拿大法庭不推翻移民小组的决定,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将面临被遣返中国的命运。由于她们被指牵涉走私活动,他们将会面临刑事起诉。

在有关赖昌星两人的上诉的第二天法庭聆讯过程中,他们的代表律师马塔斯说,中国政府有有关赖昌星的资料,但是没有提供这些资料。

他又说,加拿大移民小组坚持赖昌星夫妇必须证明中国当局在面谈时所搜集的资料究竟是有关人士自愿提供,或者是在施加压力后得到的。马塔斯律师说,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资料是有关人士自愿提供的,否则,法庭不应接纳。

马塔斯指中国大陆当局的资料不可靠。

生命危险?

此前,在星期一(7月14日)的聆讯中,赖昌星的代表律师说,如果把两人引渡回中国,那么,两人的生命安全堪忧。

报道又说,赖昌星的代表律师指出,中国政府保证赖昌星引渡回中国后不会被判处死刑的说法不可信。

这件案件对加拿大来说是难以处理的问题。加拿大最高法院曾经判决,不会把涉嫌人士引渡到可能面临被处决命运的地方。虽然中国当局在处理此案时曾经表示,赖昌星引渡回中国后不会被判处死刑,但是,此前一些牵涉有关走私活动的人在被捕后已经被处决。

加拿大当局在2001年11月应中国当局的请求逮捕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中国方面声称赖昌星牵涉一宗庞大走私案,所涉及的款项达100亿美元。

赖昌星夫妇是在1999年和三名子女到加拿大的。两人在2000年6月提出避难申请。(http://www.dajiyuan.com)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大纪元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