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郭芳贽曼谷二十一日专电)泰国财政部长经济顾问龙瑞指出,财政部将同意由中央银行修订目前的“商业银行法”和“金融、证券和钱庄商业法”,放宽外国银行在泰国设置分行限制,以及外国投资财团享有泰国商业银行股份,以便使金融、证券和钱庄等机构合并,以及使目前银行外国股份占大部分的事实合法化。
龙瑞表示,新法将放宽目前在泰国已有的外国银行设置一家分行的限制到三到五家,并放宽外国投资财团享有泰国商业银行股份,由目前百分之二十五提高到百分之四十九。
目前台湾银行界只有中国国际商业银行在泰国设有分行,其他银行如世华银行,中国信托银行,第一商业银行等只设有代表处。
龙瑞指出,自一九九七年金融风暴后,目前已有不少泰国商业银行的外国投资财团股份占有超过一半,只是没有一个财团单独拥有超过半数股份而已。
他强调,这种新改变可使资金薄弱的金融机构难以生存而走向合并,组成银行。至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也会面临更大压力,被迫寻找更多伙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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